东南网2月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文 常海军/资料图)厦门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从今年起至2016年6月,厦门将花1年半的时间,分步骤、分批次在各区部分街道(镇)及市直有关部门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试点,满足群众个性化、多样化、专业化的服务需求。 给谁服务?弱势群体是重点 导报记者了解到,本次试点旨在提炼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与不足,为全市铺开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创造条件。 依据《意见》,有关部门将重点围绕问题青少年、寄养孤儿、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单亲家庭、失独家庭、残疾人、孤寡空巢老人等群体,着重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婚姻家庭、收养评估、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人口计生、医疗卫生、残疾人服务等方面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取得成功后再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 钱从哪来?多渠道筹集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并不是想买就能随便买。 按照规定,购买主体要根据需求开展摸底调查与分析评估,核算服务成本,提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与效果等目标要求,科学编制预算。遵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组织开展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经费从哪里来呢?除财政预算外,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也将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经费支持;另外,鼓励和引导各类基金会、企业大力支持、参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拓宽购买服务资金的来源渠道。 依据《意见》,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承接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一支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专业团队,具备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的规章制度、良好的社会公信力以及较强的运营管理和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具备相应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也可作为承接主体。《意见》还明确,将建立健全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加强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绩效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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