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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投入占财政支出超七成 民生保障全民共享成果

2015-02-03 10:10:43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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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财政加大对乡村建设的投入。图为经过改造的海沧东孚镇西山村。(本报记者 王火炎 摄)

2保护生态环境  建设美丽家园

在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厦门方面,2014年,市财政部门重点保障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经费,支持改善市政排水设施、加强污水处理,实施立体绿化,推进美丽乡村、美丽社区建设。推动节能减排,继续加大公交投入力度,出台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

厦门财政部门还重点推动厦门林地生态红线划定、封山育林、林分改造等工作。全市完成各区林地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明确各区林地生态红线面积达68441公顷。市财政投入经费近6000万元确保全市生态公益林完成封山育林任务10000公顷。同时,从2014年起,厦门市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每亩提高7元,补偿标准高于全省。

财政部门还积极推动垃圾收、运、处理全程分类。据统计,2011年至今,市财政先后投入数亿资金进行垃圾分类系统的配套设施建设。市财政每年安排约8500万元资金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推进垃圾末端处理,其中,分拣处理垃圾给予每吨125元补助,焚烧垃圾给予每吨118元补助。此外,市财政还安排1034万元统一采购13台餐厨垃圾生化处理设备,分别在10个餐厨垃圾较集中的学校、宾馆等进行就地处理餐厨垃圾。

3提升文教体卫配套水平

去年,财政在民生领域的投入,很大一部分用在了解决“入园贵”、“入学难”、“就医难”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上。

在教育助学方面,去年,市财政从公共财政预算投入教育资金23.6亿元。此外,从地方教育附加投入4.1亿元,从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教育资金2.1亿元,用于农村和城市中小学的校舍新建和改扩建、学校设施设备购置等。市财政还实行分级补助制度,从2014年秋季起,对积极招收经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随迁子女,且按规定免除学生的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等费用的民办学校,按一级、二级、三级和合格等四个等级分别给予办学经费补助。此外,去年财政还继续实施了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对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给予减免保育教育费。

在医疗卫生方面,投入5.9亿元用于市属公立医院购置大型设备和医学中心、重点专科建设,并加大投入,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全年共投入1.9亿元,用于岛内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设备购置等支出。

在文化体育方面,去年厦门加快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财政投入3200万元,支持图书馆、少儿图书馆购置传统图书及数字图书,受益群众超680万人次。投入500万元,支持开展曲艺、音乐、戏曲、小品比赛及各类惠民文艺演出。

4保障弱势群体

促进安居乐业

对弱势群体的关心程度是考核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2014年,市财政部门按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的原则,调整城乡低保标准,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补助标准,构建多层次保障体系。

厦门城市(城镇)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比上一年提高75元和80元。调整后,厦门城市(城镇)低保标准为:1人户提高至525元/人·月、2人户提高至500元/人·月、3人户及以上提高至475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450元/人·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投入1.7亿元加大扶残助残力度,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重度残疾人居家护理补助、残疾人就业保障项目经费补助、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补贴、残疾人购买团体意外伤害险保费补贴、自主创业残疾人发放创业补贴和经营性补贴等。落实特困群体发放住房专项补助政策,对厦门低保、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困难以及重点优抚对象新(翻)建和修缮住房给予补助。

与此同时,市财政局还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厦门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办法(修订)》,为城乡低保、重点优抚和农村五保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会同市民政局修订《厦门市民政救济精神病人救治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将民政救济对象精神病人住院医疗费标准由每人每月9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500元,切实减轻患者家属负担。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保障弱势群体幸福之源。在“民生财政”的实施中,厦门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创业。一方面对企业招收应届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及本市农村劳动力给予社保补贴,提高弱势就业人员就业待遇,同时调动企业招工积极性;另一方面对大中专毕业生给予见习补贴及保险费,按本市当年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50%予以生活补助及保险费用补助,丰富大学生工作经验,尽快实现正式就业。据统计,去年全年,市财政共投入就业保障资金4.9亿元(含中央补助),新增就业18万人,稳定了全市的就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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