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成立燃气管理中心 打造“1+6”燃气管理体系

2015-02-03 07:37:43陈思亲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2月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思亲 通讯员 谢毅强/文 常海军/图)“1+6”,一个市级燃气管理中心,6个区级燃气管理分中心,厦门将在全市打造一张严密的燃气监管网。

导报记者昨日从市政园林局获悉,厦门市燃气管理中心已于日前正式获批成立,今后,全市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将统一由管理中心负责,燃气监管将逐级分化,更加专业有效。

形成“1+6”的监管格局

新成立的厦门市燃气管理中心,隶属市市政园林局管理。导报记者获悉,此次新成立的燃气管理中心,将形成“1+6”的监管格局。一方面,市政园林局内的燃气管理中心为“总部”,在此基础上,全市6个区将分别成立区级的燃气管理中心。

目前市级管理中心和湖里区、翔安区、海沧区四个中心已经成立。市政园林局相关人士介绍,新成立的燃气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协助做好城市燃气规划,燃气行业日常监督、燃气许可管理等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除了已经成立的4个中心,同安、思明和集美也在陆续成立燃气管理中心。“1+6”的燃气管理中心建成后,燃气监管将由市延伸至区、镇、街甚至社区,形成严密的分级和网格化管理模式。

燃气企业签订新版责任协议

燃气管理中心正式成立的同时,全市的燃气整治也在持续进行。昨日,市政园林局再次召开全市燃气行业安全工作会议。导报记者从会上获悉,全市7家主要燃气企业,签订了新版的责任协议。

新的燃气责任协议,除了明确规定燃气企业要统一服务和抢修电话,并向社会公布,送气工持证上岗,穿着印有公司标志的统一服饰等要求外,还明确规定燃气企业必须与各供应站点的管理人员和送气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供应站点经营场地的所有权人签订租赁合同,将供应站点的财务纳入核算管理体制。

同时,燃气企业须建立统一的供应站点管理相关制度。包括供应站点的安全生产管理、用气环境检查制度、供应站点管理人员制度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