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布局示意图
至2020年规划布局形成“中心放射、环湾联络”的网络框架,线网规模约195公里。具体建设线路根据实际情况会局部优化调整,最终以审批的工程方案为准。
1号线(厦门岛—厦门北站):为厦门岛到集美的放射骨架线,构建厦门岛与集美快速跨海连接通道,并服务于岛内外火车站。
2号线(厦门岛—海沧):为厦门岛到海沧的放射骨架线,构建厦门岛与海沧片区快速跨海连接通道。
3号线(厦门岛—翔安—厦门新机场):为厦门岛到翔安的放射骨架线,构建厦门岛与翔安快速跨海连接通道,并服务于厦门新机场。
6号线(厦门岛—翔安—同安):为厦门岛到翔安、同安的放射骨架线,构建厦门岛与翔安、同安快速跨海连接通道,并服务于厦门岛东部会展中心和同安旧城。
机场快线(厦门新机场—翔安—同安—厦门北站):构建厦门新机场与翔安、同安各个组团及厦门北站枢纽快速连接通道。
未来厦门会成什么样?快来看看《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草案。
厦门晚报讯(记者 王绍亮 实习生 蔡姗姗 黄鸿艳)记者从市规划委获悉,《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草案已经公示在其官方网站。公示期30天,从1月30日—2月28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市规划委网站反馈。
2009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及批准厦门经济特区由厦门本岛扩大到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厦门市开展了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的修编工作,于2010年11月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于2010年12月通过了部际联席会议审查。2014年,按照住建部统一部署,结合厦门市近几年城市发展变化实际,对上报的总规成果进行进一步完善。
发展目标
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港口及风景旅游城市
规划区范围:厦门市行政辖区,土地面积为1699.39平方公里。包括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六个行政区。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0年—2020年
近期:2010年—2015年
远期:2016年—2020年
远景展望到本世纪中叶。
城市性质:厦门是我国经济特区,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港口及风景旅游城市。
城市目标:建设国际知名的花园城市、美丽中国的典范城市、两岸交流的窗口城市、闽南地区的中心城市和温馨包容的幸福城市。
城市战略:城市发展实施三大战略,即区域协作的大海湾战略、跨岛发展的大山海战略、家园营造的大花园战略。
城市规模:2020年,厦门市常住人口规模500万人,全市城市建设用地440平方公里。
空间结构
形成5大城市组团,岛内常住人口200万
根据规划,厦门构建“一岛一带双核多中心”的组团式海湾城市。
“一岛”为厦门岛;
“一带”为环湾城市带:串联海沧、集美、同安、翔安;辐射漳州开发区、龙海、角美、南安、金门等区域;
“双核”:为厦门岛和厦门东部两个市级中心;
“多中心”:为思明、湖里、海沧、集美、同安、翔安等区级中心;组团之间由海域、山体和生态绿廊分隔,总体形成城市与自然环境相互融合的生态型结构模式。
依托生态绿廊、海湾、自然山体的分隔,形成5大城市组团,各组团人口规模为:
本岛组团:常住人口20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110平方公里。
海沧组团:常住人口6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72平方公里。
集美组团:常住人口8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85平方公里。
同安组团:常住人口8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88平方公里。
翔安组团:常住人口7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85平方公里。
交通建设
规划13条跨海通道
其中包括4条轨道交通
交通方面,除了已逐渐成熟的铁路和航空规划外,规划还针对城市道路,规划岛外带状快速路,对接漳州和泉州,与放射状快速路衔接构成“两环八射”快速路系统。
“两环”的外环:海翔大道—翔安大道—翔安隧道—仙岳路—海沧大桥—马青路—海新路—灌新路;
“两环”的内环:马青路—新阳大桥—杏滨路—集杏海堤—同集路—跨东海域通道—滨海东大道—翔安大桥—第二西通道。
八射:西向3条通道(马青路、厦蓉高速、G319);北向3条通道(厦沙高速、同集路、翔安大道);东向2条通道(海翔大道、翔安南路)。
规划布局以大运量交通走廊为主的跨海通道体系,至2020年,市域内规划共13条跨海通道,其中包括8条机动车跨海通道、4条轨道跨海通道、1条二者共用跨海通道。另外,规划预留2条市际跨海通道。
公共设施
设4个市级文化中心
翔安将建设市级体育中心
根据《规划》,公共设施建设将重点推进厦门东部市级中心的建设,全市规划公共设施人均标准不低于5.5平方米/人。
文化设施方面,厦门将设置4个市级文化中心,分别为厦门市文化艺术中心、厦门岛东部文化中心、海沧马銮湾文化中心、翔安东坑湾文化中心。翔安隧道口片区将规划建设海西商贸会展中心。
体育设施方面,如今虽然厦门居民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全省第一,但是岛内外发展不均衡。《规划》提出,岛外翔安地区将建设厦门市级体育中心,未来厦门公共体育设施的人均用地指标应不低于0.3平方米/人。
此外,老年服务设施将控制在人均0.1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