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记者 戴舒静 通讯员 林韶东 江文辉)男孩购买一把三无玩具枪,不料,装在裤袋里的枪走火了,不仅衣服烧着了,人也被烧伤了。男孩母亲投诉商家。近日,在翔安区马巷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商家赔了5000元。 去年12月21日,王女士上小学的儿子花5.5元从本村的一家便利店买了1把玩具左轮火药枪和7张火药纸。当天下午,放在裤袋里的玩具枪突然起火,男孩的衣服和裤子被烧着,路人发现后,赶紧帮他把衣服裤子脱下来,不过他还是被烧伤了。 事后,王女士向公安部门报警,便利店负责人被行政拘留,销售的三无玩具枪也被销毁。伤害赔偿一事,转由工商部门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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