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27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 林芹)昨日,福建省政府对南厦高速公路罗溪连接线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作出批复,同意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关于南厦高速公路罗溪连接线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意见,即各类收费车型费率按小型车每车公里0.60元计算。 其中:一类车收费标准为0.60元/车·公里,二类车收费标准为1.20元/车·公里,三类车收费标准为1.68元/车·公里,四类车收费标准为1.80元/车·公里,五类车收费标准为2.10元/车·公里。 省政府要求,收费车型分类和收费系数按我省现行高速公路的收费车型分类标准及收费系数执行。行驶我省高速公路的载货类汽车、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ETC用户(包括非现金支付方式用户)车辆的减征标准、跨路段行驶及计价进整办法等按照现行相关规定执行。收费年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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