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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称熟人之间的债最难讨 答应借钱近四成不会要借条

2015-01-24 17:45:47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邹玒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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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记者 施璐玮 彭菲)如果朋友或同事来借钱,借还是不借呢?如果借出去的钱人家不说还,讨还是不讨呢?遇到这种纠结的人并不少,近日,市民刘女士就此致电厦门晚报诉说烦恼。“最近结婚的很多,过年也要给老人、小孩准备红包,花费特别大,这两个月就想着怎么把借出去的钱收回来。”她说,借钱的是朋友,真不知道怎么开口。

记者调查发现,“借钱容易还钱难”挺普遍的。尤其是借给朋友、亲戚、同事的钱,虽然金额都不大,但累积起来也不是小数目,这种借款往往涉及人情,催债是最让人头疼的事。

奇葩事

借出去的400元

讨了半年还是没要到

近日,一条“短信直播中”的帖子在本地论坛引起热议,发帖人公开了与“朋友小周”的上百条短信记录,时间跨度近六个月,内容都是追讨借出去的400元。

从短信内容来看,“朋友小周”不是第一次借钱,在借这400元时表示“明天一起还”。两个月后,他再次保证“后天一定给你送来”。但几天后的信息显示,这笔钱还是没还上,他在短信中说“我不会赖的”“明天如果没办好,你要怎么样就怎么样”。

两天后,债主表示还没收到钱,“朋友小周”声称是银行的原因——“工作人员说跨行转账确实慢,他们要两个工作日。最迟到明天中午前一定能到账的,兄弟我没有骗你。”债主回复:“没事,做人要讲信用,特别是男人。”

半个月后,“朋友小周”信誓旦旦地表示借的钱“明天早上能到账”。但几天之后他就承认:没钱,不然早还了。

2月底借的这400元,一直到8月中旬,在“明天早上8点半到,这次真的保证完成,绝对,肯定”的承诺两天之后,又是意料中的“对不起,我来不了”。发帖人从“兄弟要讲诚信”到“别道歉了,我要朝你拜了”,最后破口大骂“你到底是不是人啊”。

网友跟帖:钱,还是不要借的好。

微调查

答应借钱给别人的,近四成不会要借条

债主的心情

面对本项调查,多位市民表示“很伤心”。有市民表示,常常会遇到朋友要借点小钱的情况,但这些钱基本都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也有市民表示,当自己急需用钱催朋友还钱时,对方说:“不行啊,钱都套在股票里,如果卖了还你钱那我不亏死了吗?”这让自己很受伤,“有钱不还我,竟然还拿去炒股了,太过分了。”

借钱的那些人

内心独白 她是闺蜜啊,怎么好意思说翻脸就翻脸

3万元催了3年,还得去北京“自提”

“债主,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啦!”每次催债,小洛(化名)总会对闺蜜小雨说这句话。明明是对方欠自己钱,但她却把对方称“债主”,因为她总觉得自己这个债主太低声下气了,反而像是欠了别人什么。

小洛和小雨是大学同学,毕业后小雨留在北京,当时为了租房向小洛借了一万元。小洛后来去了澳门,小雨常常叫她代购一些东西。三年下来,小洛帮小雨代购就花了两万多元。

代购的东西寄给小雨后,两人之间的对话通常是这样的——“你急着用钱不?”“嗯,有点急。”“那我去把银行那笔定期存款解冻了还你。”“那算了,解冻定期要损失利息,太不划算了,等你手头宽松了再说吧!”“好的,那等我年终奖发了再一次性还你。”

虽然说好发了奖金就一次结清,但每次小雨都只还一部分,而且很快就有新的代购清单来了。小洛不想失去这个好朋友,只能暗示对方还欠着账。前不久,小雨终于把欠的钱都还了,但条件是要小洛到北京去看她。

“光路费就得花好几千元呢。”小洛有些无奈,“或许是因为我们的金钱观念有偏差,她觉得双方关系好,欠不欠钱无所谓,但我如果欠别人钱就会心不安。”

内心独白 都是亲戚朋友,万一被拉黑就拿不到钱了

手机相册专存借条,亲戚借钱不敢催

林女士天性豪爽,朋友急需用钱都爱找她帮忙,而且一借就是上万元。只要能掏得出钱来,林女士基本有求必应。在她看来,朋友信任她才来求她,自己怎么好意思让人失望。

一般情况下,林女士会让对方写个借条,如果人在外地,用手机拍成照片发过来也行。在她的手机里,有个专门的相册存的都是借条的照片。如果朋友不主动提出支付利息,她也不会提。

“朋友借钱的时候都说三个月内一定还,但从来没人准时还过。”林女士说,拖一两个月是常有的,有的甚至几年都没还。

借款到期后,林女士会打个电话或发条微信提醒对方,就说最近手头紧,希望他们早点还。有的朋友过不久就会还清,但也有的会找各种理由拖着,比如说生意不好、银行贷款还未批下来、家中有事等。

遇到这样的人,林女士除了耐心等也没别的办法。“都是熟人啊,要是翻了脸被人家拉黑,那更要不回钱啦。”林女士说,朋友之间还能催催债,如果是亲戚就更难办了。“人家也是有困难才借钱的,现在不还你能怎么办?”

内心独白 以后谁再让我代付红包,得让他们先把钱转来

说好只是替你包红包,该还的时候要还

“让我帮忙包红包的,怎么没有人还钱啊?我都要穷死了!”每隔几天,周小姐就会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催债公告”。上个月她连赴两次婚宴,6个好友因为各自的原因没能出席,让她帮忙包红包,过后再还她。

为了帮他们包红包,周小姐还特地跑去银行取钱,两场婚宴她垫付了两千多元,却一直没人主动来“认领”,周小姐觉得很“心塞”。

“他们可能随口说了就忘记了,但是承受金钱与人情双重压力的却是我。”她说,面对面或者短信总觉得不好开口,可是如果再要不到,过段时间他们也许就真的忘记了。“他们是真的忘记了吗?如果是我让别人帮忙给红包,都会先把钱转给人家,现在都用支付宝或者微信转账了,方便得很。”

发了三次“催债公告”后,几名同学先后把钱还了,只有一个始终没回音,周小姐只好在朋友圈@了他。“在朋友圈这样追债也是需要勇气的。”周小姐说,如果关系好得不分彼此,这点钱就不在乎了,如果关系很一般的也比较好开口讨钱,恰恰是处于中间的这类朋友,真的不太好开口,只能想办法明示、暗示。

借钱的那些事

案例分析 夫债妻还是法定的,放弃继承可以不承担清偿责任

不好意思催病人还债,欠债人去世后只好告他妻儿

老邵和阿加是朋友,2012年4月因为资金周转需要,阿加向老邵借了4万元。阿加写了一张借条,借条上没有注明还款时间,也没有约定利息。

后来,阿加生病了,治疗期间无力偿还这笔借款。老邵眼看朋友如此,也不忍心催着还钱。2013年10月,阿加过世了,老邵只好把阿加的母亲、妻子和儿子三名法定继承人告上法院,要求偿还债务。阿加的母亲已经年过8旬,经过考虑,老邵撤回了对老人的起诉,被告只剩阿加的妻儿两人。

开庭时,阿加的遗孀说,借条上只有人名,可是同名同姓的人很多,也可能不是去世的丈夫所借,而且她从来没有遇过老邵上门催债,因此否认借条的真实性。不过,阿加的家人并没有在法定举证期限内提出笔迹鉴定的要求,也没有其他的证据反驳。

法院审理认为,阿加向老邵借款4万元,有借条为证,事实清楚,而且该笔借款是发生在夫妻关系续存期间的共同债务。依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夫妻一方死亡,生存的一方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继承法规定,遗产继承人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如放弃继承可以不承担清偿责任。法院查明,阿加去世后,他的儿子已公证自愿放弃继承,因此判令由阿加的遗孀偿还4万元欠款。由于当时没有约定利息,利息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案例分析 不写借条麻烦太多,讨债电话经过公证也算证据

向女同事借钱不还,竟然声称是“恋爱”纠纷

张丽和阿民同在一家金融机构工作,2010年4月到2011年10月期间,阿民几次告诉张丽自己的信用卡透支还不上,希望她帮帮忙。

念在老同事的份上,阿民又是长辈,不至于赖账,张丽前前后后一共借给他3万元,连欠条都没让他写。

过后,张丽提醒阿民还钱,但他总是推托。直到2013年4月,张丽觉得没有欠条缺乏证据,于是考虑做公证取证。她在公证处打电话给阿民,想让他补个借条。阿民满口答应,但又说最近家里老人生病没空。

两人的通话全程录音,由公证处进行了公证。此后,阿民仍然不还钱也没有写欠条,张丽向法院起诉,追讨3万元借款及利息。让她没想到的是,阿民向法官提出了这样的理由:我很早就离婚了,跟张丽有过恋爱关系后又分手,她觉得自己吃亏,一直纠缠着我。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彼此都为对方花过钱,我没欠她的。

张丽提交了公证过的电话录音,阿民又辩称:“我听力不好,当时没听清楚,理解错了。”

2013年12月法院作出判决,认为张丽提供的经公证的录音资料能够证明其与阿民之间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张丽要求阿民返还借款3万元以及利息,符合法律的规定,应予支持。

案例分析 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欠的债,另一方都得连带偿还

嫁错郎背上一身债,离了婚还得替他还钱

小许和阿良是朋友,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间,阿良先后6次向小许借钱,每次都要借一两万元。阿良给小许写了借条,但没有协商利息。

小许说,因为信任朋友,所以每次阿良以各种理由来借钱,都借给他了。2013年11月,小许突然听说阿良离婚了,人也不见了。他赶紧找阿良的妻子小燕讨债。小许认为,借钱给阿良的时候他还没离婚,这些债务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因此把阿良和小燕都告上了法庭。

小燕很委屈,她说自己和阿良感情一直不和,早在离婚前几年就跟他分居了。她说,阿良好赌,借的钱肯定不是去做生意的,也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她还责怪小许口口声声说是阿良朋友,应该很了解他,为什么还借那么多钱给他。

尽管小燕觉得冤,但法官认为阿良向小许借的10万元有借条为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且债务是在阿良和小燕的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小燕不能证明借款为阿良的个人债务,因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判决小燕和阿良应当共同偿还借款。

(因涉及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小提醒

写借条不要留空白

亲兄弟明算账,丑话说在前头好。为了降低法律风险,法官提醒借款别忘记立字据,妥善保管好交易痕迹,或通过公证保留证据。

写借条时,不少债权人认为借条中最重要是写清楚谁向他借了多少钱、利息多少、何时还款,却忽略要写明出借人,结果形成可流转的借条,持有借条的人就可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实际出借人的权利可能因此受损。

其次,书写要注意字距,防止字与字之间的间隙过大,被人动手脚。比如,在大写金额前插进其他字,在小写金额前不紧挨着人民币符号“¥”,或因为没有人民币符号而插进其他阿拉伯数字;结尾部分不收笔或没有把填空式格式合同中的空格划掉,都可能被人添加其他内容,比如利息、违约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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