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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三岁男孩因为一针而昏迷 父亲状告四家单位

2015-01-23 09:31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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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2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文 陶小莫/图)一针过后,三岁男孩突然发烧,最终脑瘫,成了植物人。

爸爸说,小伟原本是个健康活泼的孩子,却因为这一针改变了一生命运,如今小伟已经瘫痪4年多了,一直处于昏迷状态。为了给小伟治病,父母如今已经倾家荡产。

好好的孩子,为何一针下去,竟成了植物人?经过鉴定,真相大白,原来,竟是父亲患肺结核传染给了孩子。不幸的是,父亲自己治好后不以为然,却不知儿子患病不适合接种疫苗,结果害惨孩子。

近日,在此事件中有过错的龙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因没有尽到“必要告知义务”,一审被判赔偿55万多元。

疑惑 小孩打疫苗后昏迷

小伟的父亲老曾说,2010年9月13日下午,孩子在海沧一家幼儿园接种麻疹疫苗后,当晚就发高烧了。

随后,他被送到海沧医院住院治疗。由于小伟病情加重,海沧医院建议转院治疗。同年9月底,小伟到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住院治疗,又住院一个多月。这次入院时,小伟病情更加严重,当时不仅发热,还出现全身抽搐,经诊断,他患有结核性脑膜炎、支气管肺炎等。

出院时,小伟仍然处于昏迷状态。事后,小伟的父亲多次找有关单位索赔未果,最终决定起诉。

真相 父亲传染肺病所致

近日,小伟父亲向思明区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状告三家单位,包括石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海沧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要求它们赔偿80多万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小伟父亲申请对三家被告单位的诊疗活动是否存在过错进行鉴定。

法院受理后,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该中心在鉴定中认为,小伟的损害可能与龙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因果关系。原来,竟然是父亲患有肺结核,传染给孩子,导致孩子在接种疫苗后出现异常情况。

因此,法院在征得小伟父亲同意的情况下,又追加龙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共同被告,并参与鉴定。

鉴定 疾控中心存在疏忽

去年9月,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该鉴定结论认为,被告龙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老曾家属的防治措施重视不足,处理上有重大疏忽,如未对病人家属进行结核病的筛查,没有明示肺结核患者家庭成员是高危易感人群,未能完全履行符合医学伦理学的必要告知义务,这一过错,对小伟患上结核性脑膜炎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同时,鉴定结论也指出,小伟的父亲在自己患肺结核后,以为自己治好就行,不仔细阅读疾控中心发放的宣传资料,也没想到会传染给儿子。而且,老曾在儿子小伟发病后的就医过程中,一直隐瞒自己患有肺结核病的事实,造成小伟治疗的延误。

另外,鉴定认为,除疾控中心外,其余三个被告对小伟的诊疗行为没有过错。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龙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承担18%的责任,赔偿给小伟各项损失共计557898.55元。针对其余三个被告,法院认为它们没有过错,无须赔偿。

法官说法

疾控中心次责,孩子父亲主责

法官指出,小伟作为肺结核患者的儿子,常年与老曾共同生活,属于密切接触者,属于接受疾控宣传的重点人群,疾控中心应对此类密切接触者进行必要检查和筛查。

但是,被告龙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结核病患者密切接触者所做的仅为发送公示性的宣传单。而小伟父亲也未能仔细阅读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资料,并且隐瞒病史,从而导致了小伟伤害的发生。

因此,法院分析认为,小伟父亲的疏忽大意对小伟患结核性脑膜炎及后面的延误治疗具有“重大关联性”。被告龙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小伟的医疗处置也存在“一定过错”,但为次要因素。

因此,最终法院酌定被告龙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对小伟所造成的各项损失承担18%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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