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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同安一居委会主任用集体资金理财被处分

2015-01-21 11:12:39林芹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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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21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昨日,厦门市同安区纪委监察局对外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是:

同安区农业科教信息与农产品安全管理中心主任陈水用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2月至6月间,陈水用先后三次私自驾驶单位公务车辆前往五显镇竹山村办理个人事务,2012年1月至2013年10月间还先后用单位公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3365.15元。区纪委于2014年12月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及为私车加油产生的费用。

同安区新民卫生院违规使用公款购买发放购物卡问题。2013年春节期间,新民卫生院通过编造虚假会计凭证,使用公款99700元购买购物卡发放给单位职工。区纪委于2014年12月给予新民卫生院院长、党支部书记叶愿星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新民卫生院财务科长、会计员洪跃宗党内警告处分。责成新民卫生院收回违规购买购物卡等额现金。

同安区洪塘镇龙西社区居委会主任纪奖励违规使用集体资金理财问题。2013年9月初,纪奖励未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程序,私自以龙西社区居委会的名义擅用该社区集体存款45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到期后,居委会已按期收回本金及收益。区纪委于2014年12月给予纪奖励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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