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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加速文创产业发展 入驻龙山文创园享八大福利

2015-01-21 08:30:09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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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吴晓菁)思明区正式出台《鼓励扶持龙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发展若干规定》,鼓励扶持龙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发展,推进转型改造,促进产业集聚提升。这是思明区在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送出的一笔“政策干货”,这也为思明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增添了一股新动力。

那么,新规到底有哪些“干货”呢?本报今天梳理了8条“干货”,带您看看新规里都说了些什么?哪些扶持对象可以享受到这次的重磅优惠?

1改造旧厂房可获500万元奖励

“灰头土脸”的工业厂房“蜕变”为充满灵性的创意空间,往往具有“点石成金”的成效。

>>适合对象:自我转型的业主(应重新设立独立核算的文创产业项目运营主体)或运营商对园区老旧工业厂房建筑外立面、内部结构、公共空间、消防安全、景观等进行基础性改造。

>>奖励:首次完成一幢以上建筑改造并通过核实验收后,按照项目入驻并产生营业收入的文创企业实际经营面积(不含车库等附属设施)给予每平方米200元改造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两类重点鼓励企业入驻有补助

创意设计、数字内容与新媒体这两类业态是思明区此次新规中的重点鼓励对象。思明区表示:“其中的租金补贴,相当于一半的租金由政府提供,将大大降低企业的入驻成本。”

>>适合对象:已入驻及新注册或思明区外新迁入园区的创意设计、数字内容与新媒体企业,年度营业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

>>奖励:思明区将按营业额的1%给予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适合对象:新注册或思明区外新迁入园区的上述两类业态企业,租用园区内办公用房且签订租期二年以上。

>>奖励:除上述奖励外,再给予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20元的租金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最长不超过三年。

3无偿为小微文创企业提供场所

小微文创企业刚刚成立时,总是有点子,却少资金。此次新规专门向这些文创企业提供孵化“温床”。“小微文创企业的经营面积往往不会太大,优惠政策无偿提供的办公场所和租金补贴基本解决了这类企业的经营场所需求。”思明区表示。

>>适合对象:在思明区主(承)办的创意创新创业邀请赛及其它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创业竞赛中的获奖项目入驻园区设立文创企业。

>>奖励:经龙山文创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无偿为其提供不超过1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或给予相同面积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50元的租金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

4为“大师”免费提供办公场所

“大师级”人物入驻,为其无偿提供500平方米办公场所,同时,对文化创意领军人物或优秀团队主要负责人(限一名),按照《思明区引进和扶持总部经济和重点产业人才暂行办法》给予补助。

>>适合对象:创意设计产业领军人物、创业型(创业企业)领军人才、国际上有影响力的设计大师、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文化创意领军人物或优秀团队(含台湾地区文创人才,并适当降低入驻门槛)入驻园区设立文创企业。

>>奖励:经龙山文创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无偿为其提供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或给予相同面积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50元的租金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

5大型文化创意活动

最高获补贴50万

>>适合对象:在园区内举办对区域发展有较大影响力的市场化的文化创意活动(如节庆、赛事、论坛等)。

>>奖励:经龙山文创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一次性给予活动主办方相关推广、组织等费用补贴20万元-50万元。

6文创企业获奖

最高奖100万

>>适合对象:园区内文创企业或项目获得国际级、国家级奖项或称号。

>>奖励:属国际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属国家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7文创产业项目贷款

补贴50%利息

>>适合对象:向金融机构融资的园区运营商、自我转型改造业主、文创企业因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含项目改造)。

>>奖励:每年按其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说明:园区运营商、自我转型改造业主将其所建设与经营的文创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经营的,最终实际运营项目的企业才可享受本规定扶持。

8老厂房改造成文创项目

也可给予补助

>>适合对象:除龙山文创园以外,利用老厂房、旧仓库、传统文化街区等存量房产资源和可利用的历史建筑进行保护性改造成文创产业项目的。

>>奖励:经思明区政府批准同意,可参照本规定给予改造补助。

温馨提醒

扶持哪些对象和业态?

?新规的扶持对象:注册入驻龙山文创园、纳税在思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创意企业;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运营商,即租用园区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土地用于经营文创产业项目的运营主体;园区内产权清晰的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土地的业主等。

园区引进和发展的文化创意产业业态:文创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展示、销售,如创意设计、文化艺术创作、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制作、数字内容与新媒体等;文创产业的孵化、金融服务和公共服务;文化服务、文化体验和文创产业办公。

重点鼓励对象:重点鼓励以工业设计、时尚设计为主要内容的创意设计、数字内容与新媒体两类业态。

申请有何要求?

对企业的扶持原则上一年申报办理一次(如企业提前达到扶持条件,也可分批申报办理),由龙山文创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企业申请初审后,经企业纳税所属街道同意,报龙山文创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区政府审批后给予兑现;对文创活动、文创领军人才(或优秀团队)的扶持则分别在活动之前、企业入驻园区时申请,由龙山文创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区政府审批后给予兑现。

注意事项

企业材料作假

将被列入黑名单

申请扶持企业需承诺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弄材料作假的,将被列入诚信黑名单,取消其申请扶持资金资格乃至收回已兑现的扶持资金,并督促其限期整改。

社会公众和有关部门有权对本规定扶持资金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督,龙山文创园工作领导小组及监察、审计部门必须认真处理相关投诉,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扶持政策

不可重复享受

扶持对象同时符合区政府已出台的多个扶持政策时,可择优但不重复享受。本规定实施后厦门市新出台文创产业扶持政策的,同类条款扶持对象可择优但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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