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摔伤丢命其女儿起诉酒友 朋友们补偿2万多
2015-01-20 16:01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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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医院不远 哥嫂到场却不送医 虽然嘴上说不管,但阿鑫的哥哥还是来了,他过来看了阿鑫一眼,见他正在睡觉,便离开了。凌晨3点,阿鑫喊来同事,说不舒服,想上医院。同事再次叫他哥嫂到值班室,但他哥嫂说身上没带医保卡,也没带钱,送医之事也就作罢。其实,阿鑫所在的位置离第一医院只有三四百米的路程。 直到1月7日上午8点多,阿鑫才被同事送至第一医院。当时的入院记录是这样写的:“1天前醉酒后摔倒,颈部受摇摆震荡,伤后即觉双上肢酸痛、麻木、双小腿酸软无力、行走不稳,卧床休息后无明显改善,今晨起四肢无力及感觉麻木渐加重,四肢不能主动活动,无法站立,无法自行行走。”随后检查发现,他患有颈椎间盘突出。 1月8日清晨5点多,阿鑫的病情恶化,3个小时后医生宣布其死亡,死因为心肺功能衰竭。 【对簿公堂】 到底谁之过? 酒友都说与己无关 在法庭上,阿鑫的前妻称,阿鑫与4个朋友共同饮酒,朋友们事前未尽到提醒、劝阻义务,散场后未尽到护送义务,他摔倒受伤后,朋友们更未及时将其送医或拨打120,导致阿鑫丧失了获得及时救治的机会,应当承担部分责任,要求四人共同赔偿约60万元。 而阿鑫的这4个朋友声称,阿鑫的死和他们没关系。 朋友甲说自己是中途加入的,其间没有劝酒,反而叫阿鑫不要喝多,还有,他是提前离开的,对后面发生的情况不知情。 朋友乙说,阿鑫酒后摔倒,他有把阿鑫扶到值班室,后来他哥嫂有到现场,所以自己已经尽到责任了。 朋友丙说,阿鑫是朋友的朋友,他是当时在卤味摊上才认识阿鑫的,而且,他自己滴酒未沾,更未劝阿鑫喝酒。 朋友丁说,阿鑫长期喝酒,那个卤味摊他每周都要光顾一两次,那天晚上,他喝的是自己带来的二锅头。还有,他当时只是磕破了皮,摔得不是很严重。 【法官调解】 驳回诉讼请求 朋友们补偿两万多 思明区法院一审认为,从入院记录和死亡记录单分析,阿鑫的死因是心肺功能衰竭。本案的关键问题在于,共同饮酒的行为与阿鑫的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原告并未提供证据证明阿鑫的饮酒行为及饮酒后的摔倒与阿鑫心肺功能衰竭致死之间有因果关系。因此,驳回阿鑫女儿及前妻的诉讼请求。 作为女儿的法定代理人,阿鑫前妻不服一审判决,再次上诉至市中级法院。法官组织双方调解,阿鑫的这4个朋友念及与阿鑫或深或浅的交情,以及他女儿年纪还小,决定补偿2万余元。阿鑫前妻也表示同意,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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