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杨长平/文 陶小莫/图)宠物伤人,引发索赔官司;狗吠扰民,邻里闹上法庭;小狗被大狗咬伤,主人起诉索赔精神损失费……
最近,厦门各区法院频频受理因宠物引发的官司。案件数量攀升,折射出宠物伤人、扰民等社会问题日益严重。
狗咬狗、狗伤人,如何取证索赔?邻家狗狗烦人,应该怎么应对?宠物受伤害,能否索赔精神损失费?昨日,针对这些问题,导报记者采访了法官。
伤人 狗和猫“打架”主人被咬伤
去年5月6日,林小姐出门遛狗,她没有给宠物狗拴上绳索,小狗就在她前面小跑。
当林小姐经过一家饭店时,忽遇饭店主人李女士家饲养的大黑猫。随后,一猫一狗扭打在一起。
林小姐上前“劝架”,要把自家的宠物狗带走。突然,大黑猫朝她扑来,一张口便把她的左小腿咬出了血。
事后,林小姐将猫主人告上法庭,索赔医药费。但李女士答辩说,林小姐在“劝架”过程中,有踢打猫的举动,激怒了猫才会被咬伤。
法官点评:宠物伤人,主人有责
思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女士作为猫的饲养人及管理人,未尽到管理义务,应当赔偿。同时,林小姐未采取恰当的措施对自己的狗进行有效控制,对事故发生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因此,法院最终认定,林小姐承担40%的责任,李女士承担60%的责任,判决要求李女士支付800元赔偿。
扰民 半夜狗吠楼上楼下如“水火”
老张和杜先生是同一栋楼上下层的邻居,老张的卧室对着杜先生家的阳台。去年9月以来,杜先生饲养了一只宠物狗,并将阳台作为小狗的栖身之所。
可是,杜先生养的狗一到晚上就叫,有时还经常半夜狂吠,弄得老张难以入眠。
为此,老张多次找杜先生沟通,杜先生不予理睬。一气之下,老张将杜先生告到法院。
杜先生则认为,养狗是自己的自由,他还建议老张“不要跟狗一般见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