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吴林增 实习生 丁媛媛)2015年厦门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工作已经启动。昨日,导报记者获悉,凡厦门市所辖范围内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具体申报条件包括5项。其中规定申报企业近三年没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企业具有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和专(兼)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企业拥有专利、注册商标和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拥有授权专利10件以上。 试点工作周期为2年,企业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20日。厦门市知识产权局将择优确定试点企业,并授予牌匾。 此外,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工作也已经启动。据了解,申请企业需在申报年度前三年申请专利1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2件以上;或者获得授权专利5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1件以上。同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预警机制,能够较好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申报年度前三年无行政或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预备申报审批的企业需于1月31日前,提交《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到厦门市知识产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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