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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姨妈"状告厦门"女生" 女性APP软件大打口水仗

2015-01-09 07:56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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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女生”要赔1万

但是,被告方“美柚女生助手”却答辩说,讼争图片是软件用户发布,被告已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而且,双方是竞争对手,原告方为限制被告美柚软件的发展,采取各种不正当竞争手段,有意制造各种诉讼。

法官调查后发现,根据公证处保全的证据,在“美柚经期助手——大姨妈月经周期跟踪,最贴心的经期应用”下载页面的一个板块中,确实有一张讼争的漫画图片。不过,在诉讼过程中,该图片已经从“美柚”手机软件中删除。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北京“大姨吗”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万元。

法官说法

使用图片不对,但软件没侵权

法官指出,在本案当中,“美柚”使用了《小纠结与大姨妈漫画故事系列》中的图片,未经过原告同意,也未支付报酬,这一行为侵害了原告享有的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关于赔偿损失的数额,法官综合考虑后,酌定被告赔偿损失1万元。

但是,法官也指出,根据北京“大姨吗”提供的证据,只能证明一幅图片侵权,并不能证明“美柚女生助手”整个软件侵权。

因此,针对原告要求被告立即停用“美柚女生助手”手机软件的诉求,法院判决认为“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此外,法院也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的诉求。法官说,本案是侵害图片信息网络传播权,并未涉及人身权范畴,因此没有必要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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