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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卡信息存款被“归集” 储户找不到骗子状告银行

2015-01-08 07:46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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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错:往卡里存钱一存就转走

为了确保自己资金安全,吴先生还特意打电话到银行,向银行客服人员咨询,询问说:“修改银行卡密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后,使用这张卡还有没有风险?”

当时,该客服人员答复说,如果吴先生已将所有信息都变更,“一般就没有风险了”。

于是,在认为自己账户安全的情形下,去年10月底,吴先生将39650元钱存入银行卡。但他没想到,存钱仅数小时后,他的账户就被转账39000元至骗子指定的账户内。

收到银行短信通知后,吴先生随即报警。但这时,吴先生的钱已经被取走,骗子也已不见踪影。

为此,吴先生起诉要求银行赔偿他39000元损失。但是,银行答辩说,储户资金被盗应该与其账户信息泄露有关。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银行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判决要求银行赔偿7800元。

法官说法

储户主责,银行次责

“在这一案件当中,储户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法官说,原告吴先生未能妥善保管自己的重要信息,不仅将卡号、密码告知他人,而且将银行卡的签约手机登记为他人手机,导致对方开通了资金归集交易业务。因此,储户自己应对此承担主要责任。

而被告银行未能尽明确告知义务,从而导致储户误认为其只要更改信息,存款即安全。因此,银行在保护储户存款安全防范管理上存在漏洞,理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

所以,法院依据公平原则,最终酌定银行应承担7800元的损失。其他损失,由原告自行承担。

律师说法

资金归集风险,储户如何防范?

目前,厦门已有多家银行开通资金归集业务。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林敏辉律师说,所谓资金归集,就是客户设定好归集条件,系统便可在约定的时间自动执行,实现自动归集。比如设置一个收款账户和转账最低限额,一旦卡内资金达到最低限额时,就自动将款项转入事先设定的收款账户里。

此类业务,存在被骗子利用的隐患。对此,林敏辉指出,要防范这类业务的风险,一方面银行卡持有人不能将自己的银行卡信息外泄,尤其是卡号、密码、签约手机号等不能向陌生人透露。另一方面,银行应该提供更安全的技术支持,比如当修改银行卡密码及其他重要信息时,应该将相应的网上银行设置作废,由储户本人再一次进行设置。同时,银行应当尽到最大的提醒义务,将其中风险告知客户,才能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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