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编者按:
2014年对于厦门道路交通来说,是“动荡”的一年。这一年,轨道1号线、仙岳路-成功大道立交桥提升工程围挡施工,城市道路不断优化升级;这一年,东渡邮轮码头、厦门机场T4新航站楼启用,周边路网调整,进出厦门的游客与日俱增……可以说,2014年厦门道路交通环境压力达到近年来的最高水平。
然而,面对道路交通新形势和新变化,市公安交管部门陆续推出流动执法车、国庆首次限行、恢复监控抓拍记分、45条道路限速调整等一系列管理、整治和服务举措,有效缓解了城市交通压力,保障2014年道路交通安全平稳过渡,让市民出行更有序、安全。
本期开始,本报将携手市公安交管部门,分期回顾2014年厦门走过的交管之路,并展望2015年的交通管理新气象。
1月1日
拓宽交通事故救助范围和金额
2014年1月1日,《<厦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明确了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操作流程、部门职责、追偿强制措施等内容。
其中最关键的是拓宽了救助渠道,扩大了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金额,放宽了申请条件。规定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或死亡,肇事者无力赔偿,造成受害人家庭生活困难的三种情形,均可申请一次性困难救助。并把死亡一次性救助最高限额提高至5万元,伤残人员一次性困难救助最高限额提高至3万元。
点评:降低了救济门槛,提高了救助力度,扩大了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受众度,让救急救助作用更加凸显。
5月1日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十周年
201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10周年,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是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依据,也是交通参与者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
点评:十年来,《道交法》及配套的一系列法规、规章日益完善,逐渐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对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与此同时,厦门相关立法部门根据本市道路交通管理特点,陆续出台了《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助力《道交法》发挥出更大的法制规范作用。
6月1日
非绿标车岛内限行
2014年6月1日起,厦门施行非绿标车在岛内违反限行规定处以200元罚款的限行规定。限制区域及时段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限行车辆在岛内道路上行驶;第二阶段为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每日7时至20时禁止限行车辆在岛内道路上行驶;第三阶段为2016年1月1日起,禁止限行车辆在岛内道路上行驶。
点评:据统计,2013年全市氮氧化物总排放量为3.3吨,其中机动车排放量为2.1吨,占63.4%。而仅占汽车保有量约10%的黄标车(约6万辆)排放量却超过机动车总排放量的50%,为厦门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为改善厦门环境空气质量,推进黄标车淘汰势在必行。
7月24日
车驾管便民服务升级
2014年7月24日,公安部集中推出16项便民利民举措,其中包含“机动车可省内跨地市检验”和“驾驶人可省内跨地市考试”。连续三年获选“全国一等车管所”的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积极细化实施细则,及时将两项举措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同年底,市车管所车管便民服务平台一期基本完成,机动车远程查验监控系统、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4S店机动车登记服务系统和影像档案管理系统软件安装完成并投入应用,便民举措进一步升级。
点评: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坚持践行车驾管便民利民服务。如公安部推出便民举措之前,我省就实现了小型汽车全省跨地市检验。厦门率先完成系统升级,于2014年5月1日起开始实行除大型客车、校车外,机动车全省范围内异地检验。
9月25日
流动执法车上岗
2014年9月25日,市交警支队10辆流动执法车正式上岗。湖里大道、文园路、莲前东路、莲前西路、嘉禾路、成功大道、湖滨中路等及“四桥一隧”成为流动执法车重点巡逻路段。2014年11月起又公开征集了200个私家车,在其车身安装行车记录仪,记录下行驶过程中发生的好人好事、不文明行为及违法行为,而后传送至交管部门,成为判定违法行为的依据之一。
点评:违法变道、加塞等动态违法行为在厦门道路高发,但查处率较低,这与固定监控和交警现场执法存在局限性有关。而流动执法车、私家车志愿者有助于打破局限,成为交通执法力量的有力补充。据悉,流动执法车上岗首日,共有797起违法行为被流动执法车“收入法眼”;运行1个月共采集交通违法1.36万起,全市道路交通警情环比下降4.58%。
10月1日
国庆首次限行
2014年10月2日至5日每日9时至18时,鹭江道、环岛路、思明南路、思明北路、民族路、演武路、虎园路、成功大道、环岛干道、大同路等老市区和景点周边的部分路段实行小车单双号限行。外地车与本地车都受此限,违者处以200元罚款。
点评:国庆限行在厦门为首次。据统计,2014国庆黄金周期间堵情的报警次数下降四成,其中2日-5日全市堵情报警次数平均下降75.9%,没有发生严重交通拥堵事件。交通事故数量也同时下降,2日-5日限行期间,全市交通事故日报警量392起,环比下降31.8%。限行区内的游客接待量不降反升,如鼓浪屿共接待46.77万游客,同比增长5.93%。未来,随着各项配套措施的不断完善,限行也许将是特殊时段内“治堵”的一个重要手段。
11月1日
12个路段违停严管
2014年11月1日起,厦禾路、禾祥西路、湖滨南路、湖滨东路、湖明路、凤屿路、金尚路(吕岭路口至枋钟路口段)、仙岳路东段(金尚路口至环岛干道路口段)、湖里大道、枋湖东路、枋钟路、枋湖北二路等12条违停“重灾区”道路被纳入违停严管范围。车辆在以上路段违停,不仅要受罚,还将被依法拖移。随后,厦门首次开放了165个夜间免费限时停车位,停放时段为20时至次日7时,其他时段禁停,进一步满足部分路段的停车需求。
点评:严管主、次干道及市民反映突出的机动车乱停放行为将使机动车乱停乱放的现象得到明显遏制。同时有助于引导车主树立“停车应按位停放、违法停放必受罚”的文明参与交通理念。
12月1日
恢复监控抓拍记分
2014年12月1日起,厦门对电子监控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恢复记分机制。如不按规定使用车灯记1分;不系安全带记2分;不按规定超车记3分;超速20%以上、未达50%记6分;超速50%以上记12分等。这意味着车主极可能因为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而重新学习,可谓史上最严记分规定。
点评:根据法律规定,这些违法行为早已属于记分之列,但过去受高清监控设备不足之困,普通社会车辆被监控抓拍到这些违法行为“只处罚、不记分”。而今,全省各地高清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不断完善,为非现场确认驾驶人提供了科技支撑,严格记分管理势在必行。将加大驾驶人管理力度,减少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通行秩序。
12月2日
“全国交通安全日”深入人心
2014年12月2日是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是今年的主题。当日,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联合市公安、文明、教育、交通、司法、安监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安全文明出行理念深入人心。
点评: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是交通安全管理的根本。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组织开展全民性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有利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公众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引发全社会对交通安全问题的关注,从而有效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警示市民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养成文明出行好习惯。
12月13日
45条道路限速调整
2014年12月13日0时,市公安交管部门对厦门45条道路进行限速调整。其中,成功大道、湖滨北路、湖滨南路、文兴隧道、云顶隧道等39条道路提速,莲岳路、嘉禾路(辅道)、兴湖路(辅道)、松柏路、公园南路、会展南路等6条道路首次限速。
点评:这是厦门有史以来最大波的道路“提速”。主要源于2014年12月1日起厦门恢复电子监控抓拍记分管理,交通秩序不断改善的同时,部分路段限速偏低、标识标线不够清晰等问题也相继涌现。市公安交管部门积极响应,对市民反映突出的路段限速不合理,标识、标线存在不足等问题,联合各交通管理单位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了厦门路网通行效率,提升厦门道路交通精细化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