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手记 警钟为谁而鸣? 两起惨剧的背后,都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然而,对安全隐患的关注往往只集中在一时。出事前多抱侥幸心理,真正出了人命,才敲响“警钟”。 事故应该成为警钟,但这样的“警钟” 不该只鸣于一时,更不该只鸣在事故发生后,因为它完全能在惨剧发生前,被修正、被完善。 从管理方的角度,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该想方法及时消除。就拿路灯不亮这件事来说,安全隐患显而易见,但为何一直无人解决?也许它并不好管,甚至在职责范畴徘徊不知该不该管,但它都应该被重视——无论是通过制定可行的管理方法,或是与其他管辖部门共同商讨,管起来,才是对市民真正的爱护。 在交通参与者、市民的角度,更多的则应该是理解和支持,在事故发生前帮助管理者发现问题、指出问题,不要等出事了再来指责、吐槽。特别是平时不遵守交通规则,随意上高架桥、进隧道的电动车车主,从自身做起,才是对自己、对他人最大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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