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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乱象引多部门重视 整治占道经营厦打出组合拳

2015-01-05 06:57:53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邹玒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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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明确

■市城管办:协调解决多边协作问题

■城管执法局:进行劝导、纠正与处罚

■交警:对违法违规车辆年检从严处置,加强源头管控、制度管控

■工商:查处无照无证违法经营行为以及缺斤短两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食品卫生监管部门:取缔“三无”食品、路边小吃摊点

厦门日报讯(记者 吴海奎 通讯员张琳)近日,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管办”)牵头,协同公安交警、城管执法、市场监管、卫生、环保等部门,将利用三个月时间,集中开展三轮车、小货车非法上路及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这次行动,力度之大、范围之广、举措之新,可以说,前所罕见。

电动三轮车,挂着一个煤气罐,当街煎炸烤;载货小货车,后车厢经改装后,随地停车、随地买卖——这类场景,常见于街头巷尾和风景旅游区,让不少市民深恶痛绝。一个多月前,厦门日报对这类影响市容市貌的乱象进行了集中曝光。同时,厦门日报也邀请了一些专业人士,对如何建立长效整治机制进行探讨,厦门日报报道中提出的一些设想,为相关部门提供了重要决策参考。

市城管办在下发的实施方案中,对各职能部门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多管齐下,形成合力,其中有不少举措值得期待。

比如,市城管办负责建立城管、公安、市场监管、卫生、环保、交通、市政园林等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多边协作问题;城管执法局负责对三轮车、小货车占道经营违法行为进行劝导、纠正与处罚;交警部门将日常执勤中发现的改装拼装违法车辆一律列入 “黑名单”,实行违法违规车辆年检从严处置,加强违法违规车辆的源头管控、制度管控;工商行政管理局要责令经营者停止无照无证违法经营行为,对拒不停止的可处以罚款,对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以及缺斤短两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查处;食品卫生监管部门负责取缔无证无照占道经营有损消费者健康的“三无”食品、路边小吃摊点等,并依法给予处罚。

本次专项整治时间从2014年12月20日开始,持续到2015年3月20日,为期三个月。环岛路、厦大白城、厦禾路等窗口地带和主要干道被列入重点整治范围。

整治方案提到,要研究构建城市道路市容市貌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对周边生活配套存在不足,确有实际需求的区域,探索建立临时或错时便民摊点摆摊许可的可行性。通过齐抓共管,让改装拼装三轮车、小货车不敢轻易上路、不敢随意占道经营,逐步压缩其非法存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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