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情 > 正文

环岛路非法观光自行车回潮 违规出租观光车仍处罚

2015-01-04 16:40:38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游客骑着非法出租的观光自行车。  

调查

游客嫌排队办卡太麻烦

选择路边小店租自行车

在珍珠湾公共自行车站点往珍珠湾花园方向100多米处,记者看到一家自行车出租店,除几辆单人自行车外,店里还有十几辆双人和三人的观光自行车。

老板娘告诉记者,单人自行车每小时10元,双人自行车每小时20元,押身份证或200元押金就行。“别的店可比我贵哦。”她加重语气强调。

离这家店不到10米处,还有另外三家自行车出租店,店面招牌上写的都是“某某自行车”,也兼贩卖些饮料零食。记者发现,不时有中年妇女骑着电动车或自行车到路边去拉客,再把游客带到店里来租车。这些拉客的妇女不停地往返,看起来生意不错。

随后,记者来到珍珠湾沙滩的木栈道旁。在一家休闲小栈门口,摆放着七八辆双人自行车,一名年轻女子站在边上,见记者盯着自行车,主动凑上来询问是否要租车。记者问有没有单人自行车可以租借,她立刻指了指后面的院子,说如果要租马上就叫人把车推出来。

一路上,记者随机询问了几名外地游客。他们骑的双人观光自行车,有的是从厦大医院附近的店里租的,有的是在珍珠湾花园的小店租的。“路边店租车很方便,如果去正规的公共自行车站点,要排队、办卡,我们觉得太麻烦了。”一名游客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