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买家拍来的房子被冒领 物业荒唐报业主电话就交房

2014-12-30 16:15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入住指引上写明要提供多份材料才能办理交房。

厦门晚报讯(文/图 记者 李毅颖)日前,市民郑先生致电本报市民热线,称他去年从法院拍得的某房产公司的一套期房,在办理交房手续时竟被告知:房子已被人领走。据郑先生了解,该公司的物业只因对方提供了郑先生的电话号码,便把房子交付出去。领走房子的人姓石,是拍卖出这处房产的业主的丈夫。刚开始,石先生的电话一直联系不上,物业通过短信告知他警方将介入调查,石先生才接电话,称自己并不知道老婆已经把房子拍卖出去。

大吃一惊

房子被人领走,业主全然不知

“你的房子已经办理完交接手续了。”当郑先生准备接收新房时,却被代办交房手续的物业公司告知,房子在前一天已经被人领走。

据悉,被冒领的房子是郑先生2013年底从法院拍下的期房,等着今年12月份交房。因为房子是拍卖得来的,郑先生在办理手续时,格外谨慎。“拍下房子时,法院不仅给我发了法律文书,也给房产公司发去了一份。”郑先生告诉记者,在收到开发商发来的交房通知书后,郑先生再次与房产公司的分管负责人取得联系,强调房子的特殊性,并提醒做好交接,“交房时注意核对业主信息,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