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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纪委重申“十个严禁” 严禁官员收受微信红包

2014-12-30 07:30:03骆余民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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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3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骆余民)在过去一年,通过微信发电子红包一度很火,眼看元旦和春节就要到了,厦门市纪委监察局发出了“十个严禁”的通知,其中有一条就是严禁公务人员收受微信红包等。

近日,厦门市发出通知,节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重申并强调“十个严禁”纪律要求: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购物卡及各种年货、节礼。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违规滥发钱物。严禁公款旅游,不准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度假、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针对新兴的电子红包等,通知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会员卡及各种年货节礼,或通过现代物流快递、电子商务等隐蔽手段收受电子礼品预付卡、微信红包等。

对于以往出现大吃大喝的现象,严禁以过节、联谊等名义公款吃喝、公款私人宴请,不准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或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转嫁、摊派、报销费用。

通知还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以任何名义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疗养院、内部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和超规格接待,不准工作日午餐饮酒等;严禁超标准接待,不准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准要求或接受将探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不准个人消费以单位名义开具发票。通知还严禁公车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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