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岛内外燃气管理适用法规不一致。(资料图) 海西晨报讯(记者 袁青青)在不久的将来,厦门将首设燃气管理中心,以强化厦门的燃气规划、管理工作。 昨日,市长刘可清主持召开厦门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晨报记者获悉,为加强全市的燃气管理工作,接下来,厦门市将成立燃气管理中心,并在各区设立相应管理机构,全方位完善市、区、街镇、村居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体系。 与此同时,厦门的燃气管理各个环节职能也进一步理顺,分工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要“一竿子管到底”。 现状 管理力量不足 瓶装燃气、管道燃气、汽车加气这三大板块,是厦门市燃气行业安全管理范畴。记者得知,其中管道燃气供应近50万户市民,瓶装燃气供应约4万家餐饮店和35万多户家庭。 但面对如此庞大的规模,目前存在市级管理部门编制人员少、区级缺乏燃气管理部门和人员等现象。 管理上,目前岛内外适用法规不一致。《厦门市燃气管理条例》于2005年修订至今,仍仅适用于思明区和湖里区,岛外各区则适用其他相关条例。 新招 首设燃气管理中心 据悉,厦门将在市级成立厦门市燃气管理中心。 根据相关方案,市级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协助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全市燃气规划布局,负责燃气的技术指导、培训。同时,还将协助主管部门检查督促管道燃气、瓶装燃气、汽车加气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区的燃气管理中心开展工作等。 同时,考虑到城市人口剧增、城区面积扩大迅速、燃气用户猛增等特点,急需形成合力,建立全新管理体制。各区也将分别成立燃气管理机构,加强对瓶装燃气的监管工作。 分工 分级管理燃气安全 对于燃气安全管理,接下来,还将实行分级管理和网格管理,确保市民燃气供应和使用安全。 其中,市政园林局负责全市管道燃气、汽车加气、储灌站和燃气企业供应许可、经营许可审批与监管。同时,负责指导各区开展燃气管理工作,对各区进行燃气业务技术培训。 而各区政府负责各自辖区内瓶装燃气供应许可的审批与辖区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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