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热议 豪车定损不能漫天要价 网友A:我现在开车出门看见豪车,立马刹车熄火停下,管他后面被堵了几公里,只要不撞豪车就行。 网友B:豪车也应该有专门的定损单位,否则4S店总是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 网友C:我觉得最好的办法是要豪车缴纳更多的保险,这样才能公平。不然如果你1000多万元的豪车,相当于老百姓几辈子能赚到的钱,你开出来不是害人吗? 法官说法 交强险财损限赔2000元 法官介绍,不少肇事车辆都仅投保交强险,但是,交强险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仅为2000元,因为,在交强险12.2万元的赔偿限额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所以可用于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仅2000元。包括上述追尾豪车的黄司机就是这种情况,豪车被撞后,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只有2000元,其余的损失只能由肇事司机黄某自行承担。 因此,法官提醒,这些豪车事故敲响了警钟,提醒车主还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投保商业险,以免发生撞上豪车后无力承担高额维修费的后果。 法官建议,可增加豪车的保额或者强制要求豪车需要购买某一种类的附加险,以特别针对普通车撞豪车这类情况的发生,如借鉴美国现有一些州的做法:强制要求包括摩托车在内的车辆购买的“两车相撞时若对方赔不起则由自己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附加险。 专家支招 增购险种分散风险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健雄:此类事件反映了我国目前车险制度对豪车保险的规制相对缺失,车险的保障功能难以充分体现。 因此,应从第三者险和豪车专用险种两方面入手,以此来分散豪车风险。现有的交强险与商业第三者险无法就此类豪车被撞事件提供约定以外的保险保障,因为两者均属于限额责任保险,其赔偿限额决定了保险公司只能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即使不考虑豪车碰撞事件,普通车主的第三者险额度也应比以往有所增加。车主应增购相关险种及增加保费,扩大受保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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