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镌娟)道路交通事故 “一站式”处理机制在我市各区推行以来,为化解矛盾纠纷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今后,这一做法将可望在医疗卫生、劳动争议、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等纠纷集中的领域推广运用。 本次会议提请二审的《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提出,市、区政府应加强“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建设,提供服务保障,促进规范管理,各区应设立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整合行政、司法、调解、保险、鉴定等机构的资源,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以方便快捷地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条例》草案首次对新闻媒体正确引导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责作出规定,即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宣传多元化纠纷解决理念,提供纠纷解决信息服务,引导当事人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条例》草案还提出,鼓励和支持调解员、法律专家、法律工作者以及其他专业人员,建立以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鼓励采取互联网等新型沟通方式调解纠纷,面向社会提供专业调解服务,调解服务可采取政府购买方式,但应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以后选择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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