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 网格化管理,提升窗口服务品质 窗口是中心最直接的对外形象,窗口服务品质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市民办理业务的感受和速度。因此,中心出台了《创新交易大厅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实施意见》,有效提升了窗口服务管理水平,优化了服务软环境。 中心还将服务窗口细化为12个工作小组,实行网格化管理,层层落实责任。上至分管领导,下至组长、组员,职责定位明确,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同时明确了服务标准,职业道德、工作标准、服务质量、言行举止和电话礼仪等内容都有了清晰界定。建立综合服务大厅值班主任制度,岛内中层以上的领导轮流值班,将解决问题的关口前移。 为了把服务社会、方便市民向更广的范围延伸,中心编印了《便民服务手册》,汇集了社会热点、市民关注和宣传需要的各类政策信息及办件问题,包括办事流程、常见问题、典型案例、收费标准、登记时限等内容。今年12月1日,随着中心同安工作站搬迁至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中心做到了岛外各工作站全部进驻各区行政服务中心,真正实现了“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 温馨提醒 12项业务 缩短办理时限 “环节最简、材料最少、时限最短、效率最高”,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压缩承诺时限。按照“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方式,今年以来12项业务全面提速,方便了市民办理业务。今年6月1日起,第一批6项房地产交易登记业务实现提速增效。 自今年10月8日起,第二批6项业务再次缩短办理时限。尤其是个人房地产交易业务,在去年已经提速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了审核时限。 首批六项提速业务 (6月1日起) 抵押权注销(全部注销类)登记业务实行即来即办。 二手房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调整为5个工作日。 一般房地产地址变更登记由二级审核调整为一级审核,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调整为15个工作日。 一般房地产自然人更名变更登记由二级审核调整为一级审核,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调整为15个工作日。 开具“首次购房证明”业务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调整为3个工作日。 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业务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调整为3个工作日。 第二批六项提速业务 (10月8日起) 房地产抵押权登记(个人/非网签)业务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调整为7个工作日。 个人存量房出售转移登记业务办理时限由7个工作日调整为6个工作日。 个人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出售转移登记业务办理时限由7个工作日调整为6个工作日。 房地产赠予转移登记业务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调整为6个工作日。 房地产互换转移登记业务办理时限由12个工作日调整为6个工作日。 生效法律文书转移登记业务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调整为18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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