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民宅着火抢出60个煤气罐 因违规存放煤气罐将受罚

2014-12-23 09:10  赵荣宾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存放煤气罐的另一处民房。  

事发民宅被烧得一片狼藉。

说法

伤者从事煤气供应 存在违规存放

据悉,救援人员从事故现场搬出了大小60个煤气罐。安监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初步怀疑居民听到的爆炸声可能是泄漏的燃气和冰箱的压缩机接触造成的。昨日,记者从翔安区安监局获悉,这些大部分是空的,一些装有气体。区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说,其中一个煤气罐外部有些裂纹,三四个煤气罐被烧黑。

事发后,有传闻称张某家在贩卖“黑气”。昨日,在当地村民指引下,记者找到张某家外的一处平房,这里堆放着二三十瓶大大小小的煤气罐,一些罐体上印有“鹭航”两字,其中两个有烧黑的痕迹。

翔安区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证实,张某家的确在从事煤气买卖,但是正规的煤气供应点——中油鹭航的供应点。当事人存在违规存放的问题。按规定,这些空煤气罐都要及时送到验收点,不能堆放在家中。目前从事故现场搬出的燃气罐已被没收,接下来相关部门将对当事人以及相关企业做出相应处罚。

昨日下午,翔安安监、消防、城管、建设等相关部门召开会议,要求相关部门从加强供应点检查、进行安全评价、加强对违规存放燃气罐现象的管理等方面着手,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