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汽车与电动车碰撞致2人受重伤 撞翻后还拖行10多米

2014-12-21 08:49  刘承烺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2月2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刘承烺)小车司机来不及采取制动措施,将电动车撞翻后拖行了10多米。事故造成电动车上2人受伤,其中一名当场重伤昏迷。

事发地点位于疏港高架长岸路靠近保税区附近。据目击市民胡先生回忆,当晚8点20分左右,2名20多岁的男子骑乘一辆电动自行车从东渡方向过来,在高架桥底下的调头区左转调头。“电动车已经骑到地面马路上了,准备靠右行驶,我听到很响的撞击声,然后看到一辆黑色汽车冲过来,把电动车撞飞。”胡先生说,当时汽车从杏林大桥方向沿着长岸路行驶,前方刚好有一辆拖头车在左转调头,“可能是拖头车挡住了后面那司机的视线”。

胡先生说,黑色汽车司机好像没来得及采取制动措施就撞上了,“电动车上的一个人被后视镜刮了一下甩到一边,而另一个人则被撞飞了五六米”,他说,汽车撞倒电动车后,仍然没有减速,而是拖着电动车继续行驶了10多米。

随后,警察和120急救车到现场,经医生初步诊断,骑乘电动车的两人一人重伤昏迷,另一人右脚骨折,都被送往医院治疗。现场一位目击者说,这个调头区最近已经发生了多起交通事故。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