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停靠黄家渡码头的都是运货的小木船。(图/记者王协云 摄)
厦门日报讯(记者 黄晓波 吴海奎吴耀东)小木船如果继续在黄家渡违规载客靠驳,或将遭受“扣船”处罚——昨日,厦门港口管理局牵头公安、边防、海事、海洋渔业、思明区、海沧区等部门单位,针对小木船超载、客货混装、冒险航行和靠驳鼓浪屿岛不具备靠驳条件的码头、驳岸、沙滩上下客等安全生产违法现象,分多路人马海陆联动,再次展开专项整治。
“本次整治将持续至明年元宵,把近期出现的违规载客靠驳回潮势头坚决打压下去!”厦门港口管理局局长吴顺彬说,今年八月以来,这样的渡口渡船安全整治行动已经先后开展过5次,渡船超载、客货混装、冒险航行等乱象已大幅削减,但违规载客靠驳现象却出现回潮。解决由此带来的重重安全隐患,成了本轮整治的“原动力”。
吴顺彬还透露,港口管理局将组织专项立法调研,利用厦门市特区立法优势,推动小型船舶管理立法工作,填补行业管理与行政执法空白点。
三组人员联动,首日未现小木船违规载客靠驳
“出发!”昨日上午8点15分,近百人的执法队伍经过简短动员,兵分三路,离开了位于第一码头附近的整治现场协调指挥部。
三组队伍各有分工。一支队伍负责就近盯守第一码头,疏导打算乘坐小木船前往鼓浪屿的游客改走正规渠道。
另一组队伍是“海上巡查组”,5艘船艇分组轮班在海上巡查,负责拦阻违规载客上岛渡船、拖带被查扣的违规渡船。
最后一组则登陆鼓浪屿。其中,一半人员驻点黄家渡——出于安全考虑,早在今年8月黄家渡就已正式关闭客渡运功能,凡是在黄家渡靠驳上下客的,都是置乘客安全于不顾的违规行为。驻点黄家渡的执法人员正是来紧盯此类违规现象,查处小木船以及快艇的违规载客靠驳行为。另一半则在鼓浪屿沿岸机动巡查,盯防小木船载客在岛上其他码头、驳岸、沙滩“抢滩登陆”——由于这些靠岸地点并不具备靠驳条件,这类做法同样是危及乘客安全的违规行为。
“严重的话将扣船。”厦门港口管理局副局长李祎超透露,对违规载客靠驳鼓浪屿的渡船,由水运部门为主,海事、公安、边防等3个部门配合,开展调查取证,取证时会将违规渡船《船舶营运证》作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若船员拒绝或无法提供《船舶营运证》接受检查的,将视其为无证经营,将违法渡船作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也就是“扣船”,暂扣的船舶将统一滞留在西堤公边码头附近水域,交由厦门公安边防支队船艇大队看管。
三组队伍联动盯防,昨日一天,第一码头共开出渡船10艘次,其中货运7艘次、海上放生3艘次,未出现载客往鼓浪屿的违规现象,鼓浪屿黄家渡码头、环卫码头都未出现违规载客渡船靠驳现象,海沧嵩屿码头也未出现小木船载客往鼓浪屿的违规现象。
将吸纳小木船业主,成立混合所有制企业
解决小木船违规载客问题,不仅靠堵,还要靠疏。
记者另从海沧区经贸局获悉,为彻底杜绝小木船违规载客死灰复燃,海沧区正在积极推动木质客渡船业者转产转型,解决小木船从业人员的出路问题。
海沧区经贸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海沧区将对该区74艘小木船进行收购整合,嵩鼓航线将成立一家轮渡公司主导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经营,吸纳被收购的木船业主参与赢利分配,海沧区指定海旅集团作为被收购业主的代表,与轮渡公司谈判。
据介绍,目前,海旅集团与轮渡公司的合作方案已基本敲定,海沧区正在推进与木船业主的收购商谈工作。
【特写】
执法人员劝导旅客 “拉客仔”当场退钱
执法人员在第一码头劝导游客乘正规游船。
昨日上午9点多,第一码头渡口,一位身材瘦小的中年妇女领着四五位身披雨衣的游客,走向小木船。
“您好,这边不能坐船上鼓浪屿,请到东渡邮轮中心码头搭乘正规的旅游客船。”三名执法人员随即将游客劝离上岸。船家也配合执法,主动出面把游客劝上岸。
执法人员说,那个领头的中年妇女,是一名“拉客仔”。“通常,‘拉客仔’从轮渡附近拉外地游客,连哄带骗带到第一码头渡口,要价一般是一个人50元到100元不等,其中30元给船家作为船费,剩下的,就全部进入‘拉客仔’腰包。”
“拉客仔”见状只好当场退钱,悻悻离去。
安全告示起作用 记者险被当野导
就在昨日,一道铁栏杆横贯在了BRT通往第一码头的小路上,铁栏杆上挂着三块醒目的牌子:加强黄家渡渡口安全管理的政府通告,“本渡口严禁任何船舶载客上鼓浪屿”的警示牌以及一块“温馨提示”。
“安全告示”显然起到作用,下午2点多,四名女游客从BRT出站,走到渡口前,在铁栏杆前面停了下来,仔细阅读告示。记者上前搭话,问她们是否上鼓浪屿,没想到,女游客反问:“你是野导?我们要去东渡,不在这坐船。”
水运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完善渡口设施,加装出入口道闸,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渡口。
也正得益于第一码头的“源头管控”,昨日鼓浪屿黄家渡并未出现渡船违规载客靠驳。
【同步】
厦鼓海域渡口渡船 安全整治执法行动
十条措施强力推动
记者昨日了解到,厦门港口管理局牵头公安、边防、海事、海洋渔业、思明区、海沧区等部门单位,出台十条措施,重拳推动厦鼓海域渡口渡船安全整治执法。
一港口管理部门加快对前期违法渡船的行政处罚。对前期违法渡船,于12月18日发出处罚决定书。同时责令违法渡船经营企业3天内整改,拒不整改的将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原核发的水路客运经营许可。2015年年度核查中,被取消水路客运资质的公司所属渡船将自动失去船舶营运资格。
二港口管理部门加强渡口渡船的现场执法。对违规载客上岛渡船将暂扣船舶营运证,责令立即停止营运活动接受调查处理。对无法提供船舶营运证的违法渡船,将暂扣船舶作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三公安、边防部门抽调相对固定的执法力量,参与现场执法行动,随船押运被暂扣的违法渡船,做好执法保障工作。
四 海洋渔业、海事部门分别派出一艘执法船艇和相应执法人员,协助配合港口局海上巡查和现场执法。
五 公安部门加大对第一码头及周边社会闲散人员欺诈游客、拉客揽客、收取差价等行为进行查处。
六 海沧区政府做好辖区渡船收购整合相关工作,督促嵩屿码头船管站维护渡口秩序。
七 思明区政府协助做好辖区快艇整治工作,督促第一码头、黄家渡码头船管站维护渡口秩序。
八轮渡公司加强对第一码头-嵩屿码头-内厝澳码头航线的现场宣传,引导第一码头附近区域的外地游客到轮渡第一码头客运站购票通过嵩屿码头中转上鼓浪屿岛。
九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性事件,做好鼓浪屿上岛物资运输保障工作。
十、港口部门和思明区对第一码头周边部分路段实施围挡封闭,设置出入口,对渡口作业区域实施封闭式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