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感情发生纠纷女子想要跳楼 被民警拉回安全地带

2014-12-12 11:54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邹玒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 (记者 陈璐 通讯员海公政)昨日中午,新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正顺宫花园小区有一名女子要跳楼自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只见一名女子站在小区三楼阳台边缘处,嚷闹哭喊、情绪激动,加之阳台有水比较湿滑,稍有不慎,就有跌落到地面的危险。

经现场询问知情人得知,该女子曹某是三明人,因与男友发生感情问题纠纷,产生轻生念头。现场,民警一边耐心安抚劝说,稳住该女子情绪,一边疏散周边围观群众,防止外界干扰因素,并在楼下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同时,民警设法来到三楼阳台,拉近距离与该女子对话。几经劝导,该女子仍没有放弃轻生念头,且不时做出危险动作,民警在劝说的同时逐步向其靠近,等待救援时机,后乘其不备,将其胳膊抓住,成功将其拉回安全地带。目前,通过民警的耐心劝说,该女子已经放弃了自杀念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