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政府购买社工服务 厦门为特殊群体买8项“服务”

2014-12-12 11:22:05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邹玒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 (记者 蔡樱柳 通讯员 姚远强张贤日)政府花钱,市民享服务。昨日下午,厦门市民政局召开2014年度厦门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签约会议,签约购买8个社会工作服务(以下简称“社工服务”)项目。

据悉,此次购买的8个社工服务项目涉及金额达356.26万元,为2014年度市级购买社工服务最多的一次,主要为空巢和失独老人、单亲家庭、寄养孤儿、流浪未成年人、离异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提供社工专业服务。

记者注意到,政府购买这些社工服务或是为增强寄养孤儿及其家庭面对困难、处理问题的能力,为给流浪未成年人带来关怀,让他们更好地回归家庭和社会创造条件;或是为帮助青少年矫正不良行为,帮助离异家庭子女度过成长危机;或是为空巢老人、失独老人提供服务,帮助他们安度晚年;又或是为面临分居、离婚困扰的市民提供个案咨询、婚姻调解、危机干预等专业服务,化解因情感矛盾激化引发的一系列家庭和社会问题。

在签约会议上,市民政局分别与厦门市温馨夕阳咨询服务中心、思明区沁心泉社会工作师事务中心、湖里区博爱社工服务中心等3家机构代表签订委托合同,与市社会工作协会签订项目监督及评估委托协议。

相关负责人介绍,市社会工作协会将会对此次签约的8个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及时反映项目进展情况及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此次购买项目的实施期限为一年,市民政局将视项目实施效果决定是否对项目期进行延续,对严重不合格者,将有可能喊停项目。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