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2月1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吴林增)厦门首次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启动。 昨日,导报记者获悉,打算申报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运营单位,要将申请材料在明年1月9日前送至科技局体系创新处。经认定为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给予专项补助100万元无偿扶持资金。 扶持政策 可获百万扶持资金 据悉,为进一步营造科技型创业企业的成长环境,培养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厦门决定开展首次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及认定工作。 经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可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扶持力度不小。 根据《厦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经认定为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给予专项补助100万元无偿扶持资金。 经认定的市级、省级或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每孵化成功(获得孵化成功企业认定的)一家科技型企业,给予科技企业孵化器(园区)运营单位20万元奖励。 对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其它投资主体创办的孵化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具有中试产业化功能的孵化器,可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专项建设经费补助。 申报条件 场地面积达10000平方米以上 据悉,孵化器营运单位申报市级孵化器,需要一定的条件。 运营单位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业人员不低于10人,其中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0%以上,接受孵化器专业培训的人员比例达30%。 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自有或租用)使用面积达10000平方米以上(专业孵化器达5000平方米以上)。其中,直接用于孵化企业(含公共服务场地)的场地面积不低于三分之二。 在孵企业达30家以上(专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应达20家以上),在孵企业应有30%以上已申请专利。 累计毕业企业达到10家以上。毕业企业和在孵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超过300个(专业孵化器的累计毕业企业5家以上,毕业企业和在孵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超过150个)。 孵化器自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并至少有2个资金使用案例;孵化器的运营时间一般达2年以上,并至少连续2年上报相关统计数据,且数据齐全、真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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