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 新政三大变化 今年8月,《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修正案)》经省人大批准颁布。和原《条例》相比,修订后的《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有三大变化。 轮候登记号被取消。修改后的《条例》取消了轮候登记号的规定,拿号排队的“大轮候”变成按批次等待的“小轮候”。社会保障性住房将实行按批次轮候分配制度,每批次的轮候分配方案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建立诚信档案,失信者五年内不得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也是变化之一。 修改后的《条例》还做到了“应保尽保”,把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家庭列入了应当优先分配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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