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措施 今起超时扣3分罚150元 厦门警方表示,从今日起,所有超时停放在蓝色停车位上的车辆,将统一被认定为违反交通标志标线进行处罚。也就是说,超时停车者将面临扣3分、罚款150元的处罚。 而在此之前,对于兴隆路的超时停车,湖里派出所是按照违章停车的罚款标准来的。对此,警方给出的理由很充分:从兴隆路到仙洞路,都不是厦门12条交通严管路段之内,所以只要在规定的白天时段,能恢复这一路段的交通功能就可以。本着执法人性化的角度,做违章停车处理,罚款100元,不扣分。 在公园西路超时停车的车主,则要面临违反交通标志标线的处罚:扣3分、罚款150元。 鹭江所辖区内有86个蓝色停车位,是岛内蓝色停车位最多的区域。对此,鹭江警方的处罚比较细化:在有禁停标志的路段,发现超时停车的,按照违反交通标志标线处罚;没有禁停标志的,按照违章停车处理。 车主声音 能否延长停车时间? 采访中,一些车主表示,如果停车时间能延长,特别是早上的时间能延长一会儿更好。然而,这一提议似乎并不现实,一位资深交警分析,在兴隆路附近是康乐二小,在公园西路附近也有小学和幼儿园,如果早上7点前不开走,那么停车,送孩子的家长车和上班的车辆,就会混成一团,等于添乱。 相对于延长停车时间,这位资深的交警提出,晚上开始停车的时间应该依各区情况不同而有所区别。比如兴隆路,晚上车流不多,8点开始比较科学。而公园西路,靠近繁华的中山路,住户多、商户多,晚上8点就停在那里仍会制造不少交通问题,时间往后延一些可能会更好。 厦门警方表示,也想借此机会提醒广大市民,警方划分这些限时停车位的用意,在于方便市民,缓解夜间停车难问题。也希望市民在享受便利的同时,遵守“游戏规则”,在规定时间内,交通高峰期来临前,将车驶离限时区域,以免造成相关路段的交通拥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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