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厦门开建,明年春节前后将达13个 农村的类似照料机构被称为幸福院,规模小些,近期要建30个 说是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不过,我看更像是老年人活动中心。”前不久,记者在采访中,和一位老龄工作者谈起“托老所”的话题,他感叹,目前虽然社会有这个需求,但尚没有一家严格意义上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那么,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究竟应该是啥模样?需要配套怎样的服务?厦门对它有实际的需求吗?今天,就让记者来做一番探究。 厦门晚报讯(本版撰文/记者 萧晓珍 戴懿 谢雨真 王绍亮 漫画/小牛) 名词解释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是指为以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为主的日托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娱乐和交通接送等日间服务的设施。 建筑面积指标 (来源:民政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用房要求 生活服务用房:可包括休息室、沐浴间(含理发室)和餐厅(含配餐间); 保健康复用房:可包括医疗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和心理疏导室; 娱乐用房:可包括阅览室(含书画室)、网络室和多功能活动室; 辅助用房:可包括办公室、厨房、洗衣房、公共卫生间和其他用房(含库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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