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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与市民面对面

2014-12-05 10:40:21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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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厦门”建设,厦门于11月中旬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厦门今年开展活动的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厦门”。

市民学习宪法知识。

现场免费咨询法律问题。

厦门日报讯(文/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 王毅双 图/本报记者 张淇辉)

12月4日上午,市人大在市行政中心组织召开全市“国家宪法日”座谈会。12月4日下午,市依法治市办在市文化艺术中心隆重举行全市“12·4”国家宪法日大型法治宣传咨询活动。至此,厦门市开展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系列活动的序幕正式拉开。

今年的厦门市“12·4”国家宪法日大型法治宣传咨询活动由市依法治市办与思明区依法治区办联合主办,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厦门”为主题,现场通过法治宣传展板、现场咨询、发放法律读本和法治宣传资料等方式,为广大群众送上一道丰盛的法治大餐。

市领导詹沧洲、何清秋、陈昌生等参加启动仪式和“厦门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授牌仪式,并看望了参加法律咨询的单位。

在启动仪式上,授予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公民司法体验基地等19个场所为“厦门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据介绍,这些教育基地场所场地完备、宣传配套设施齐全、教育内容和资料丰富,能结合自身特色,积极面向全社会开展经常性、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特写】

与市民面对面 宣传法律知识

厦门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授牌。

市民通过展板学习法律知识。

活动现场,长桌“一”字摆开,市区两级近50家国家机关以及部分人民调解员、律师事务所律师、志愿者等组成的摊位,与市民零距离接触,接受人民群众的法律咨询。不少群众早早前来,或是索要宣传资料、或是围着“摊点”咨询法律问题,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答疑解惑,深受群众的好评。现场开展的有奖法律问答更是吸引了众多群众积极参与,气氛热烈。活动还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广泛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据了解,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和鼓励市民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自觉用法守法的生动局面,引导全体市民积极参与到法治厦门建设中来,市司法局和厦门日报共同推出“我身边的法治故事”征文活动,以及市依法治市办、市总工会联合市国资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企业法律工作协会与厦门电视台联合举办的“厦门市进城务工人员电视大赛”等都被列入今年的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另悉,“12·4”国家宪法日,厦门各区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新媒体及各类普法平台、阵地的作用,积极组织区属机关、企业、学校及社会各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将厦门的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系列活动推向高潮。

【回顾】

普治并举 建设法治厦门

“法治”是厦门的名片。

厦门市、区两级全部实现了法治创建国家级荣誉的“满堂红”,蝉联“四五”、“五五”普法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二连冠”,成为全省各设区市中唯一一个全国“六五”普法联系点城市,签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状等创新做法,得到省依法治省办和省司法厅领导高度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种种光环表明,在创建“法治厦门”中,厦门已交出一份令群众满意的答卷。

多年来,厦门始终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的浓厚法治氛围。“六五”普法启动伊始,市依法治市办结合厦门实际,在厦门的“六五”普法规划中专设“普治并举,建设法治厦门”一章,对普法工作与“法治厦门”建设进行同步规定、同步部署,真正从工作规划上实现普法与依法治理的有机结合,此举得到省依法治省办领导的高度评价。

1、突出重点 打造普法“生力军”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多长时间?”“哺乳期内的女职工安排多长的哺乳时间?”……11月27日下午,在厦门广电中心,“厦门市进城务工人员法律知识电视大赛”决赛激烈地进行着,6支参赛队伍轮番上阵,对答如流。

这是近来厦门针对劳动者举办的系列普法活动之一。

据统计,厦门进城务工人员规模达到176万,占劳动力总数的47.2%。市依法治市办明确提出,将外来务工人员列为“六五”普法的重点对象,并联合各职能部门编印《厦门市进城务工人员法制宣传读本》10万余册,免费发放。在外来人员密集区域开办“进城务工人员法制夜校”。

近年来,厦门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定期举办全市领导干部法制专题讲座和公务员网上学法培训,坚持人大任命的领导干部实行任前法律考试制度,把学法用法作为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重要保障,全市基本形成了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靠法、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法治局面。

厦门还把公务员、青少年、农民等列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如首创学校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带法回家、法律夜校等,有针对性地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2、多措并举 搭建普法平台

普法是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2011年,翔安区制定出台了《翔安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督查考核办法》,成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的范本。通过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加强内部建章立制,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将严格执法的全过程转变为最生动的普法实践。

同安区大力开展“一村一律师”、送法进村居活动,率先为每个村(社区)配备一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使律师服务基层组织常态化,有力促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近年来,厦门把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活动作为普法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在各行各业确立了一批“法律六进”示范点,培育典型,并召开全市深化“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和“法律进村(居)”活动现场推进会,全市掀起法治厦门建设的高潮,推动法治城市创建水平再上新台阶。

3、创新品牌 培育法治文化

创新,是厦门普法工作的关键词。

实现普法目标,就是要不断开拓新途径、创造新方法。近年来,厦门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普法工作,打造出一个个新品牌,法治文化建设蔚然成风。

思明区推出普法卡通人物“安安”,开发系列法治文化产品。组织开展外籍夫人法治沙龙、双语普法。海沧区司法局打造全省首个海洋文化特色法治教育基地、创设全市首个综合性家室法庭和全省首个征拆流动法庭。翔安区培育“纳税人茶室”、“听戴姐姐说法”、检察院“社区检察官”等法治文化品牌项目。同安区依靠“同安歌仔戏剧团法制文艺宣传队”、“同安区金秋艺术团法制文艺宣传队”,深入农村、社区开展法治文艺专场演出,以身边人、身边事说法治、演法治、唱法治,创造了同安特色的普法品牌。

厦门各区还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使普法步入“e”时代。湖里区运用官方微博平台举办“我要听庭”活动,增强案件办理透明度。集美区司法局向全区征集法治微电影20多部剧本,拍摄了《与法同行健康成长》微电影。

多年来,厦门不断培育法治文化,创建特色品牌,先后兴建了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苑等一批法治文化阵地,目前全市6个区均至少建有1个法治文化广场(公园),全市37个街(镇)、516个村(居)均建有1个规范化法制宣传栏。精心组织好一年一度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送法下乡”、“综治宣传月”等重大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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