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2月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何一萍 吕培超)厦门的商事登记改革从今年1月1日开始拉开序幕,到现在已经进行快一年了,先照后证,宽进严管,市场焕发出蓬勃活力。 如今,后续监管成为厦门商改的重中之重。企业自律、信用惩戒、无证无照查处等等,都是后续监管的多重抓手。作为全国商改后续监管的试点单位,厦门工商敢为人先,尝试出多个新方法新经验,待推广全国。 信用惩戒见成效 4821主体入异常名录 由厦门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形成的联动监管约束力正在逐步形成。 导报记者昨日从厦门工商部门获悉,商改后,信用监管手段初见成效。截至目前,已经确认2185家商事主体通过住所无法联系,并已将885家通过住所无法联系的商事主体,及未按期公示2013年度报告的13936家商事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已向社会公示592起工商部门行政处罚信息。 这些信息,都已经在信息公示平台上公示。截至2014年12月4日,该平台访问量逾841万人次,查询量逾400万次。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行业组织都能方便、及时、全面地了解商事主体信用信息。 工商部门透露,这些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商事主体,组织机构代码证无法年审;财政资金进行的招投标无法参与;银行不予受理其开户、贷款业务;甚至被市场交易相对方取消合作。 无照查处下降明显 无证查处各司其责 除了依靠信用惩戒外,后续监管还有一项重要手段,就是无证无照查处。 10月1日起,《厦门经济特区无照无证经营查处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是全国自实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首个出台的规范查处无照无证经营的法规。 《办法》界定了无照经营与无证经营,明确既无照又无证的情形属于无证经营;明确改革后无照、无证经营查处职责,避免相互推诿扯皮;赋予有关行政许可机关、监管部门在查处三种特定无证经营中行使查封、扣押权;对尚未规定行政处罚的无证经营设定了行政处罚。 目的就在于落实“谁许可、谁监管”的原则,即商事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对分离后,绝大部分由之前的“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相应的工商部门查处无照、无证经营,也转变为工商部门负责查处无照经营、相关行政许可机关和监管部门负责查处无证经营,避免了推诿扯皮,尤其是对实践中容易出现职能交叉的涉及多项无证经营的查处职责予以明确。 目前,厦门全市30万家商事主体中,从事不涉及一般经营项目的超七成,从事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占三成,其中许可经营项目比重较大的是食品和药品许可。 导报记者昨日也采访了解到,《办法》实施两个月来,由于准入门槛降低,无照经营案件数量比往年有明显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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