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厦门举行“交通安全日”活动,呼吁市民摒弃交通陋习
交警部门:若要将拍摄画面作为执法证据,会进行专业审核
行车记录仪 资料图
金山小学的小记者在路口向行人分发交通安全宣传单。
厦门晚报讯(文/图 记者 赖贵旺 施璐玮 实习生 王嘉禾 通讯员 周永宁 林冯)昨日上午9点,气温骤降,但文化艺术中心五一广场却气氛火热,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广场宣传活动在此举行。晚报小记者除了在活动现场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还在金山小学等10所中小学及周边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提醒市民摒弃交通陋习,文明出行。
五一广场
发放200台行车记录仪,晚报小记者上台献花
活动现场,获评“中国好交警”的厦门公安交通管理局民警刘建设发表获奖感言。晚报小记者代表,来自莲花小学五年(1)班的吴佳容上台为刘建设献花。
现场还举行了行车记录仪发放仪式,共发放了200台行车记录仪。此前,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开征集200名私家车志愿者,在其爱车的车身上安装行车记录仪。待统一装置完毕后,这些私家车在行驶过程中记录下的画面,包括好人好事、不文明行为以及违法行为,都会被传送至交警部门。
对于拍摄记录的真实性、可信性,相关负责人指出,传来的影像将进行防篡改设置,如果要将这些画面作为执法证据,交警部门将进行专业审核。
今年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七类交通违法行为是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这七类交通违法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违法行为。
滨北小学门口
小记者向家长宣传交通法规,提醒家长别乱停车
昨日上午11点半,滨北小学六年级的10名晚报小记者走出了学校大门,原先他们对交通安全法规并不熟悉,拿到宣传单后仔细翻看,才明白原来在道路上需要注意如此多事项。
小记者们身着校服,披着“礼仪员”的礼带,格外显眼。他们每人手中拿着20份宣传单,向家长们宣传道路安全知识。
“叔叔您好,今天是全国交通安全日,这是新的道路交通违法处罚标准,您的车违法停放,当心被扣100元哦。”小记者黄雨轩走向一辆停在路边的汽车,对司机解释道。
小记者邱瀛宇起先还有些羞涩,看到小伙伴很快融入人群,他也鼓起勇气,给骑着电动车的一位家长发了一张宣传单:“阿姨,您的电动车也是需要悬挂车牌的哦。”这名家长似乎也是头一次听说这项规定,便和瀛宇认真地讨论起来。得到了不错的反馈后,瀛宇信心倍增,继续卖力宣传起来。
“能给我一张宣传单吗?我要拿回家给爸爸看。”一名低年级的小学生跟在小记者刘恩身后。“没问题,给你!”刘恩开心地递了一张传单给这名小学生。
金山西路云顶路口
小记者客串交通协管员,大胆呼吁路人别闯红灯
昨日下午,金山小学的11名晚报小记者戴上红色礼带,手拿一叠“文明交通,人人有责”的传单,在老师的带领下,在金山西路和云顶路交叉口做起了交通协管志愿者。
记者在现场看到,老师吹哨提醒闯红灯的行人,小记者们则在老师的视力范围内,向过路的行人发放传单。小记者们并没有胆怯,大胆地呼吁路人:“文明出行注意安全。”老师夸奖说:“晚报小记者太热情了,都是追着行人发传单。”
看到老年人闯红灯,小记者连忙发给老人一张传单,并说:“文明交通,人人有责,爷爷您了解一下吧。”
链接
10大交通陋习
最令市民厌恶
此前,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微信平台,开展“我最厌恶的交通陋习”征集评选活动,11月15日至11月29日,共征集交通陋习留言近16256条,从中评选出十项市民最厌恶的交通陋习,分别是:
■滥用远光灯
■机动车随意加塞、抢道变道
■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变道不打转向灯
■行驶中的车辆乱扔垃圾
■随意乱鸣喇叭
■慢车占用快车道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随意超车
■直行车辆占用右转车道等红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