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厦门举行“交通安全日”活动,呼吁市民摒弃交通陋习 交警部门:若要将拍摄画面作为执法证据,会进行专业审核 行车记录仪 资料图 金山小学的小记者在路口向行人分发交通安全宣传单。 厦门晚报讯(文/图 记者 赖贵旺 施璐玮 实习生 王嘉禾 通讯员 周永宁 林冯)昨日上午9点,气温骤降,但文化艺术中心五一广场却气氛火热,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广场宣传活动在此举行。晚报小记者除了在活动现场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还在金山小学等10所中小学及周边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提醒市民摒弃交通陋习,文明出行。 五一广场 发放200台行车记录仪,晚报小记者上台献花 活动现场,获评“中国好交警”的厦门公安交通管理局民警刘建设发表获奖感言。晚报小记者代表,来自莲花小学五年(1)班的吴佳容上台为刘建设献花。 现场还举行了行车记录仪发放仪式,共发放了200台行车记录仪。此前,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开征集200名私家车志愿者,在其爱车的车身上安装行车记录仪。待统一装置完毕后,这些私家车在行驶过程中记录下的画面,包括好人好事、不文明行为以及违法行为,都会被传送至交警部门。 对于拍摄记录的真实性、可信性,相关负责人指出,传来的影像将进行防篡改设置,如果要将这些画面作为执法证据,交警部门将进行专业审核。 今年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七类交通违法行为是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这七类交通违法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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