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家长向学校反映有保安人员猥亵女生,校长该怎么做?这本不应该成为问题:一方面,避免信息扩散,实施心理干预,保护涉事女生;同时,立即报警或协助家长报警,防止该保安逃跑,以免给调查、处理带来困难。这样做,是一个校长的本分,是教育者职责范围的事情。 但是,厦门市新城小学是怎么做的呢?校方一边让当事保安离开学校,一边警告家长:不准破坏学校名声,如果报警或者曝光,学校就不管了。 学校的名声怎么跟一个无良保安捆绑在了一起?是什么让正副两位校长都完全背离了教育者应有的立场?最大的可能是官僚心态在起作用,是官僚立场取代了教育者立场。所以,新城小学校方让涉事保安悄悄溜走,倒不是一定要保护这个保安,而是为了保护自己。在这个特定的事件中,校方利益和这个保安的利益暂时达成了一致。 只是,这两位校长在警告家长“如果报警或者曝光,学校就不管了”时,忘了一点:家长的投诉你不管,法律就要管你。 摘编自《钱江晚报》12月2日文/戎国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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