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情 > 正文

停车场植物大战僵尸车 枝繁叶茂彻底"攻陷"驾驶室

2014-12-02 16:36:11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曾经被砍断过,小树依然长势茂盛。  

厦门晚报讯(文/图 记者 王东城)植物大战僵尸的游戏想必很多人都玩过,现实中,居然有植物大战“僵尸车”的一幕上演。本报微信平台收到网友的反映,称一辆凯马厢式货车停在厦门创业园停车位内,起码停了7年时间,车子底下都长出一棵树了!而据了解,停车场内本无树。

真有这回事吗?本报记者前往调查。

现场

虽被砍断过,小树战斗力依然极强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辆车位于创业大厦的旁边,车牌号是闽DA2570,车门写着“厦门盛鸿化学试剂有限公司”的字样,车身锈迹斑斑,轮胎也瘪了。在车头与后车厢连接处的车底部,有一棵茶杯粗的小树正在顽强生长。

虽然头顶上是几吨重的货车,但是这棵小树并没有认输,而是上演了超级“逆袭”。打开车门,发现树木的枝蔓缠绕在副驾驶室上,车身上也有不少枝蔓,乍一看,这棵树已经“包围”了僵尸车。如果再多些时间和阳光雨露的话,这棵树最终有可能将车子“吞没”。

创业园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说,这个停车场本身并没有种树,可能是这辆车在这里停放之后,有种子破土而出,最后一步一步长起来了。担心树木越长越茂盛,到时候“尾大不掉”,大约一年前,物业将这棵树砍断了。

不过即便如此,植物和“僵尸车”的大战仍在持续,记者看到,在树木断口处的旁边又生出了枝蔓。

这辆货车七年没挪过窝了。

物业

按优惠价算,这车也欠停车费近两万元

这辆车是谁的?为什么停放在这里?创业园里的人大多数都不清楚,如果不是因为植物和“僵尸车”的这场战争,没有人会关注这辆不起眼的货车。

创业园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林先生说,创业园原来没有物业,他们接管创业园六七年了,接手时,这辆车就已经停在这里了,一直没人来认领。

林先生说,从前年起,创业园实行停车收费,即使按照最优惠的方案(也就是按包月算),这辆车欠停车费也将近两万元了。

“车主一直联系不上,我们很烦恼,又不能把车子推到外面的市政道路上。希望车主看到报道后,赶紧把车子开走,至于停车费,可以免收。”林先生表示。

盛鸿

车子早卖了,和我们没任何关系

车门上印有厦门盛鸿化学试剂有限公司的字样,这辆车会不会就是这家公司的呢?

昨天,记者联系了这家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张先生说,他们公司跟创业园并没有业务往来,多年前,他们的这辆车放在二手车行寄售,后来,被一名家住高崎的男客户买走了。时间太久了,已经没人知道这个客户的联系方式了,也不知道这个人为什么会弃车不顾。

“当时过户的时候,我们没有把车门上的标志去掉,结果大家都认为我们是这辆车的主人。实际上,这辆车现在跟我们毫无关系,希望晚报帮我们澄清。”张先生说。

这辆车的车主在哪里?他是否还记得这辆车?昨天下午,记者将情况反馈给警媒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将转给属地派出所介入处理。

枝蔓爬进驾驶室。

律师说法

拖不拖走,都是个问题

有市民认为,对于长期占用园区资源的“僵尸车”,物业应该有所作为,对其进行清理。

对于市民的观点,福建厦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时坤认为,这种做法是有争议的,有观点认为在业委会的授权之下,物业有权处理。有观点则认为不行。另外,即使物业有权拖走,也得拖到一个地方放着,不能单方随意处置,同样要占位置。

林时坤认为,“僵尸车”如果占用停车场、消防通道、人行通道或出入口等非交通道路的,应该由城管来处理。

相关反映

一市民:在大街小巷和小区里面,很多人反映,到处都可以看到“僵尸车”的身影。有些车一停几年,无人问津,既影响市容,又占用车位,与文明城市、和谐社区的环境极不协调。

一女士:在流芳里62号到65号之间,停了11辆“僵尸车”。这些车在这边已经停半年以上了。我们有报警,但民警说,小区里的这种情况,他们没法管。

张先生:在香秀路有一辆桑塔纳旧车,蓝色的,停半个月了,也没有车牌,轮胎都没气了。在海关宿舍后门,一出门就能看到。

名词解释

“僵尸车”,是指长期停在车位不动、停在那里无人使用的车辆。这些车辆满身灰尘,无人问津,长期不动弹,故被人称为“僵尸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