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30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养老服务机构参差不齐,好坏如何考量?导报记者昨日从福建省民政厅了解到,福建省民政部门新近制定了养老服务机构登记评定办法,采用星级制,将福建省内养老服务机构由低到高分为二星级至五星级共四个等级。《办法》按养老服务机构规模、运营情况、环境、设施设备、管理和服务六大方面、37个小项,对养老机构建筑及公共配套设施、内设床位、居住条件及生活服务、食堂及膳食服务、环境质量、消防安全、养老机构自身管理等内容,按照星级的不同分别设立了不同的评定标准。本次规定等级评定实行自愿申请的原则,每2年开展一届。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的等级评定范围覆盖公立、私立养老机构,社会福利院、敬老院、荣军院、托老所、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均在列,但城乡社区日间照料和互助型养老设施暂时不纳入等级评定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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