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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拟提高交通违法行为处罚 违停或将加重罚款

2014-11-29 07:49:22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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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这样停车可能要加重罚款了

东南网11月29日讯(导报记者 詹文/文 吴晓平/图)厦门拟加大违法停车处罚力度。昨天,市长刘可清主持召开的第64次市政府常务会,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修改)》,该办法还将提交市人大审议。

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经济特区法规《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实施以来,对改善厦门道路通行条件,保障交通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厦门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数持续高速增长,现在已经分别达到114万辆和109万人,与2011年相比分别增长了51%和58%。

但是,全市特别是中心市区现有路网基本固化,可用道路资源基本挖掘殆尽,人均拥有道路面积逐年下降,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问题十分突出。

在新修改的办法中,拟提高部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比如违法停车行为。数据显示,去年厦门查处违法停车行为167万起,占查处总量的46%,是最为多发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新办法还将增加关于非法改装、噪音扰民、重点车辆管理的处罚。近年来,非法改装、噪音扰民和大型客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等这类重点车辆,引发的一些交通事故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新办法增加了对上述违法行为的处罚,并提高了处罚标准。

修订后的办法还将创新管理体制,比如推行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完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执法、机动车登记手机号码法定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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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金融业加快发展

“新三板”挂牌交易企业奖励标准提高

昨天的市政府常务会,通过了《关于促进厦门金融业加快发展的意见》。该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这份《意见》平衡了厦门对法人金融机构和股权投资类企业的购房补贴标准,统一为“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000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分五年平均支付”,租房补贴按比例作相应调整。

除一次性落户、购(租)房补贴和“走出去”奖励外,对金融机构的考核奖励严格按照其为厦门经济发展贡献程度大小特别是纳税情况确定,成绩突出的再给予相应的一次性扶持资金奖励,最高奖励金额500万元。

此次《意见》提高了“新三板”挂牌交易企业奖励标准。拟上市企业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上市申请并经正式受理的,再享受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新三板”挂牌交易企业给予一次性上市工作补助经费30万元,享受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企业的同等奖励标准。

《意见》还统筹确定了金融机构“走出去”、“引进来”和增资奖励。对厦门辖区区域性分支机构到异地设立直属分支机构的,每增设1家分支机构给予30万元奖励。

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

推动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

厦门研究推动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通过保险放大财政投入效果,把钱花在最需要的人身上。昨天的市政府常务会,研究了厦门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根据该意见,未来厦门将建设成为保险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示范区域、全国保险业科学发展的实验基地,两岸保险业服务一体化的重要平台,在产品、服务、秩序、诚信等方面接近或达到台湾地区同业同期水平。

厦门要突出对台区位特色。目前,大陆5家台资保险机构已经有4家在厦门设立机构,其中2家为总部,具备深化合作、同步发展的条件。

保险要为保障民生服务。厦门要研究推动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推动大病保险、补充工伤保险等发展的同时,争取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先行试点,目前厦门已经确定了初步方案。同时,研究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发展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保障计划,完善对失独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保险保障。通过保险放大财政投入效果,把钱花在最需要的人身上。

关于责任保险立法方面,《意见》提出,厦门要争取率先在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火灾安全等领域实现地方强制性责任保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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