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小斌 通讯员郑锦阳)与此同时,12月1日起,关于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处理方面,厦门高速交警也将施行新的工作流程。 受理范围主要包括:违法地为厦门高速公路的、闽D车辆违法地在省外高速公路的,违法地为我省高速公路且驾驶人经确认无异议的,以及机动车违法行为不属于受理范围的,窗口民警告知当事人前往违法地处理。 如果是法定不记分且罚款200元(含)以下或不罚款的本省籍非营运车辆的高速公路违法行为,可在全市任一农行网点的自助终端机或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进行自助处理。其他违法行为、本省营运车和外省机动车在我省高速公路违法行为,需到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
相关阅读:
- [ 11-20]前10月违停超厦交通违法总量一半 下月起恢复扣分
- [ 11-19]厦下月起恢复交通监控违法扣分 高速上超速1%也扣
- [ 11-15]高速上这些行为被拍要扣分 占用应急车道直接扣6分
- [ 11-14]监控抓拍车辆交通违法 下月起全省都恢复扣分
- [ 11-14]下月起闽电子眼抓拍违章恢复扣分 买卖分将被严惩
- [ 11-14]厦门监控拍摄到交通违法行为 12月1日起恢复扣分
- [ 11-13]福建公安详解“监控违法”记分制 高速超速10%将被扣分
- [ 11-13]开车玩手机罚太少 有市民建议加大处罚力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