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警方通报记分细则 下周起开车打电话要被扣2分

2014-11-28 11:05:52于婧媛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闯红灯记6分、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记3分、开车打电话记2分……广大车主们请注意,从12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被电子监控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恢复记分,车主消除违章也有新变化。

黄劲超 图

昨日上午,厦门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细则,52种违法行为被拍到将记分。

据悉,处理违章的方式有三种:通过违法处理窗口处理、通过网上处理、通过道路交通违法业务自助服务机处理。三种不同渠道的受理方式,因为机器设备和互联网资源的限制,各自受理的范围也不同。其中窗口的受理范围最大,可以受理全国范围内车辆的违法记录;自助服务机可受理福建省内的违法车辆的记录;互联网则只能受理闽D籍车辆的违法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网上处理和自助服务机处理违章,罚款金额要小于等于200元,违法记录记分分值为0、1、2、3分,运营车辆和校车等不能使用这两种方式受理。

通过自助服务机和网络处理违法时,警方限定其中一项条件是“违法记录处理后累积记分值小于等于9分”。也就是说,车主想一次性处理9分到12分之间的违法记录,受条件所限不能在自助服务机和网络上一次性全部处理完毕,只能最多处理完9分,剩余的违法记录得到窗口去处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