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通讯员 郑锦阳 记者林雯)在高速公路上被监控抓拍的一般违法记录如果被警方记了分,必须到厦门市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服务窗口处理。 12月1日后,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记录的处理渠道仍与此前相同,厦门高速交警只受理处理在省内高速公路上的违法记录和厦门籍车辆在外省高速公路的违法记录。 厦门高速交警表示,法定不记分且罚款200元(含)以下或不罚款的高速公路违法行为,本省籍非营运车辆可在全市任一农行网点的自助终端机或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进行自助处理。其他记分违法行为、本省营运车和外省机动车在我省高速公路违法行为,则需到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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