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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加强煤气瓶管控 中小餐饮场所禁用50公斤气瓶

2014-11-27 10:47:49应洁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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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路的一家小吃摊上,液化气瓶离顾客很近。(记者 何炳进石雯祺 摄)

刘帮勤在医院接受治疗。(记者 吴燕如摄)  

大型餐饮场所

无独立气瓶间,也不得使用50公斤液化气瓶

这份通知还规定,对于大型餐饮场所(经营面积500平方米以上),如果没有独立气瓶间,燃气企业也不得向其供应50公斤液化气瓶;同时,不得向没有安装气化设备的大型餐饮场所供应液相瓶和气液两相瓶。

今年10月中旬,市市政园林局已经明确,中小餐饮场所禁止使用气液两相瓶,并在专项整治中进行严查。此次又禁用50公斤钢瓶,是进一步加强了对小吃店使用液化气瓶的管理和控制。

据了解,天津市从2010年开始,就着手在全市餐饮业、建筑施工及企事业单位食堂取缔50公斤液化气钢瓶,原因是这种钢瓶作为特种设备,使用分散,管理难度大,容易导致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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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餐饮店安全检查

昨日,开元街道办事处联合思明消防大队六中队、开元城管执法中队、开元派出所和开元工商所,对美湖、美仁、溪岸、虎溪四个社区辖内的餐饮场所进行燃气安全检查。

据悉,开元街道辖内有近四百家餐饮场所,这次燃气安全排查将在2-3天时间内,全覆盖地对这些餐厅进行安全检查。(本报记者 何无痕)

集美:查扣85瓶“黑气”

昨天下午,有市民举报集美区杏滨街道西滨中路菜市场存在非法经营燃气行为。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杏滨中队接到举报后,立即联合马銮边防派出所、杏滨街道安监站等部门到现场,依法取缔此处“黑气”销售窝点。在昨天的行动中,共查扣“黑气”85瓶,其中5公斤50瓶、15公斤35瓶。

据悉,自9月份以来,集美区已取缔“黑气”销售点8处,查扣“黑气”430瓶。(记者 应洁 通讯员杨君辉 庄淑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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