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2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厦法宣/文 邓若胥/图)“交31万元,落榜生也能上国防科技大学”;“自考生入校后,花了钱也能转为统招生”……
每年高考后,许多成绩不理想的考生家长都会接到许多类似的招生电话,不少家长由于让孩子入学的心愿急迫而掉进诈骗陷阱。
近年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多起因招生引起的纠纷案,这些案件一次次向考生家长敲响警钟:在形形色色的招生骗局面前,切勿因贪图捷径而落入圈套。
保证上大学 收走31万元
“你儿子落榜了也没关系,只要花钱,我能让他上国防科技大学。”近日,薛某因收下数十万元公关费后,不能兑现上“国防科技大学”的承诺,被厦门中院判决退钱还利息。
廖先生说,他的儿子因高考失意,未被大学录取。廖先生急着打探各种门路,想通过花钱搞定儿子的读书大事。在别人的介绍下,他认识了自称能帮落榜生办理到国防科技大学就读的薛某,廖先生随即委托薛某办理儿子入学事宜。
交易达成后,薛某向廖先生出具《收据》,载明“收到廖先生代办儿子国防生入学定金3万元”。同年7月,薛某又出具《收条》,上面记载收到廖先生托第三人王某操办儿子国防生费用28万元,家长签字学生开学入校后,收据自行同定金收据一并作废,否则退款。
薛某收钱后,廖先生的儿子入读国防科技大学的事项却未办成,廖先生只收到退款2万元。廖先生遂向思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薛某退还29万元及利息。
此案历经两审,近日,厦门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要求薛某退还29万元并支付利息。
真院长卖假文凭 卷百万学费
明明是真院长,却私刻单位印章,卖假文凭。近日,厦门一家培训学校状告湖南某大学,起诉称该校成人教育学院院长以“合作办学”的名义,卷走学员上百万元学费。
据介绍,两年前,培训学校与一家研究中心签订了《招生总代理协议书》,约定双方合作招生办学,其中,合作院校包括湖南某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签约后,培训学校将100多万元钱汇入湖南某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账户。然而,让培训学校意想不到的是,这个账户是学校成人教育学院原院长肖某指使他人私刻单位行政及财务印章开立的账户,用于接收全国各地汇款办理虚假文凭的费用。这些费用,并未由学校收取,而是违法所得。
之后,肖院长为了避免承担违约责任,向学员发放伪造的毕业证书。案发后,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肖某等人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并认定肖某违规接收学生转籍,未经正当程序审批,也未向学院报告,系个人行为,而非职务行为。
虽然肖院长获刑了,但是培训学校的众多学员却没拿到毕业证书,而培训学校支出的上百万元学费也未能退还。无奈之下,培训学校只得向思明区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学院立即返还其所交学费154.7万元。
近日,厦门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培训学校的诉求。法院认为,培训学校与该学院不存在教育合作合同关系。而且,肖某的行为系个人行为,而非职务行为。
“自考转统招”骗走4万多元
“只要给钱,自考生能转成统招生!”凭借这一谎言,林某骗走4.5万元。
林某原在厦门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招生工作。他以能帮助学生从“自考生转成统招生”,需要请客送礼为名,多次对学生及学生家长行骗。
小李是林某于数年前从云南省陆良县招进技术学院的一名自考生,小李进校后,发现学校没有其想就读的专业。于是,小李就向林某反映,林某谎称其不仅可以帮忙调整专业,还能帮助小李从自考生转为统招生,并以需请客送礼为名骗得小李及其家人1.875万元。随后,林某还以同样的手段接连骗了三名学生,共计1万多元。
骗局一再得逞后,林某更加变本加厉。去年年底,他连到彩票店购买彩票时都不忘行骗。他自称能帮助店主的外甥办理该技术学院的大专毕业证书,还能把其外甥介绍到学院工作,以此为由,骗取店主1.1万元。
近日,林某因犯诈骗罪,被思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
法官说法
“四招”遏制招生诈骗
1:勿信不实传言
法官说,学生和家长不健康的心理,是不法分子诈骗得逞的“内因”。因此,学生及家长要防止被骗,应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招生政策,勿存侥幸心理、勿信不实传言,若有疑惑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核实。
2:区分招生类别
不法分子或中介往往会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之间的区别,以民办高校或普通高校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特别是高考没有被录取的考生及家长一定要注意区分招生类别。
3:留心取证维权
学生及家长发现受骗后,应及时向教育、公安等部门进行举报,或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及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避免更多的学生及家长上当受骗。同时要多留一个心眼,注意预留对方身份信息、电话、银行账户等资料。
4:强化行业监管
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管理规范招生行为,除此之外,纪检部门、行政主管机构、司法机关要加大对招生领域违规及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对利用高校招生谋取私利、权钱交易的行为要严厉打击,从源头堵住招生诈骗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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