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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岁小伙对女性衣裤情有独钟 多次潜入幼儿园偷窃

2014-11-22 10:37  张尚初 来源:厦门网-海西晨报  责任编辑: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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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记者 张尚初 通讯员集法宣)这是一个奇怪的盗贼,他多次深夜潜入幼儿园员工宿舍,对那些女性的衣物情有独钟,得手后就将这些衣物藏在一老房子里,无聊时便拿出来欣赏一番。近日,集美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案件,被告人王某被处以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5月,集美一幼儿园发生了一件非常怪异的事情,好几名女员工晾在走廊上的衣服都不翼而飞了。“起初我们以为衣服是被大风刮走的,但仔细想想,为什么丢的大部分是女人的衣裤,不会这么巧吧?”事情很蹊跷,幼儿园的员工们觉得可能是人为的。

果然,从那以后,同样的问题又接连发生了几次。大家一致认为:幼儿园来了偷衣贼!于是,幼儿园的员工们提高了警惕。“太变态了,一定要把这个偷衣贼抓住!”

6月6日夜间,该幼儿园员工宿舍一片宁静,突然走廊上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声。被惊醒的几名女员工从窗户往外看,发现一名男子正在走廊上取衣服。“有贼,快报警!”很快,值班保安和民警将这名偷衣男子抓获。

原来,这名偷衣男姓王,是1988年出生的年轻小伙,他几年前从外地来厦门,曾在集美一家工厂上班。据了解,王某曾多次前往该幼儿园女员工宿舍走廊,窃取晾晒在走廊上的睡衣、雪纺衫、连衣裙等女士衣物,并将盗得的衣物藏匿于一老房子内,无聊时拿出来独自欣赏一番。

集美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两年内多次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可计价值共330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对其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此外,在今年6月6日的盗窃中,王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对其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由于王某能够当庭自愿认罪,且被盗赃物已全部被查获并发还各被害人,对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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