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厦门牵手清华大学共建研究院 服务两岸合作发展

2014-11-21 12:30:30蓝碧霞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链接】

  携手共建研究院 服务两岸合作发展

  厦门与北京清华、新竹清华校友会三方共建的清华海峡研究院揭牌,筹建协议昨在北京签订

清华大学曾多次来厦进行文艺交流。

厦门市、北京清华大学、台湾新竹清华大学校友会共同组建清华海峡研究院。昨日,三方在北京签订筹建协议,标志着这一产学研综合创新平台正式落地厦门。清华海峡研究院将围绕海峡两岸经济社会与科技创新的发展需求,为区域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也为新型创新载体建设搭建更为广阔的平台。同时,研究院也将成为两岸合作发展的独特纽带、重要智库与强力引擎。

【关键词 人才】

在厦门成立的清华海峡研究院将服务海峡两岸合作发展

以清华研究院为平台 不断拓宽人才交流渠道

浙江清华研究院已成典范。

作为清华大学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载体,清华大学先后与深圳、北京、河北、浙江共建了四个地方研究院以及多个派出研究院,把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国家和地方的重大需求结合起来,体现出鲜明的清华风格。

在具体建设中,清华大学以研究院为纽带,与地方联合实施技术开发、联合培养创新人才、联合共建科研创新载体,根据社会需求调整人才培养模式,调整科研攻关方向和技术转移模式;另一方面,研究院整合学校、企业、政府、金融等要素,在战略新兴领域差异化地引进大项目、搭建大平台、孵化大企业,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模式转型升级。

人才,始终是清华研究院的关键词。地校双方以研究院为平台,不断拓宽人才交流渠道,为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的人才培养和决策咨询提供服务,为地方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位于浙江嘉兴的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可以说是清华研究院的范例。研究院在初创之时提出紧贴经济转型发展需求、服务社会的科研价值导向,在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快科技成果有效转化的同时,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先行先试。习近平总书记为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成立十周年作重要批示:“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十年来的探索实践证明,省校合作是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科技与经济融合的有效模式。”

每个清华研究院的落成,都和服务区域发展的目标相联结——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服务粤港澳地区,北京清华工业开发研究院和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服务京津冀地区,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服务长三角地区。在厦门成立的清华海峡研究院,则将服务海峡两岸合作发展。

【关键词 合作】

厦门与清华大学延续不解之缘,三方携手充分发挥优势,助力“美丽厦门”建设

充分发挥三方优势 实现地校各方共赢

1984年清华的学生艺术团在胡里山炮台。

构建两岸合作发展纽带是清华海峡研究院的一大特色。清华海峡研究院在两岸合作方面的智库支撑将来自于清华大学两岸发展研究院和清华大学台湾研究院,二者都是促进两岸合作发展的先进智库。

北京清华和新竹清华有共同的校训、校歌,近年来两校更是在国际上共同打造“清华”品牌,展开了诸多合作研究项目。此次新竹清华校友会作为共建方将充分发挥作用,推动研究院发展。

厦门和北京清华以及新竹清华校友会的此次牵手,也是对不解之缘的延续。不论是厦门鼓浪屿人士马约翰先生在清华倡导体育精神,还是作为厦门大学第一任校长的清华校友萨本栋先生抗战时期长汀办学的苦难辉煌等都构成了清华与厦门的独特缘分。厦门与清华的情谊一直延续至今,北京清华大学多次在厦门举办文艺演出或艺术团交流活动等。

如今,厦门正处于改革创新、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三方携手设立清华海峡研究院,能够充分发挥两校在学科、人才和研发等方面的优势,也能够充分发挥厦门在区位和城市综合实力等方面的优势,实现高校与地方产学研的深度合作,形成区域创新中心,切实助力“美丽厦门”建设,切实推动海峡两岸区域经济、社会、文化、科技全面发展,实现各方共赢。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