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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同伙负责偷包 骑车接应同伙男子最终获刑

2014-11-21 11:52  陈佩珊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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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思法)一个负责偷,一个负责接应,将同伙及赃物送离现场。近日,经思明法院判决,接应者刘某被判盗窃罪,获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3年7月9日凌晨,阿林和朋友将车停在环岛东路一工地附近的辅道上,两人打算小睡一会,阿林将随身携带的挎包压在了头下。当天5点50分许,阿林被惊醒,“睡梦中感觉包被人快速拉走”。阿林睁开眼,看见一男子拿着他的挎包朝一辆黑色摩托车跑去,偷包男子迅速上车,与另一名男子骑车离开。阿林和朋友开车追赶,将二人抓了个正着。据介绍,挎包内有4万元现金。

经查,两名偷包男子分工明确,骑车男子刘某负责接应,同伙负责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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